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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你创业同行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发创业导师征集令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4月9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 孙令正)4月8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2018〕56号),加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海南公共创业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创业者提供支持和服务,该局将于近期启动第五批海南省创业导师征集工作。

  征集对象

  据介绍,创业导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身心健康,热爱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志愿从事创业服务工作;熟悉国家及海南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海南省创业服务活动,并较好地完成工作。

  征集对象主要为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研开发推广机构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对创业工作有管理、指导、服务职责的业务负责人;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行业的社会服务机构中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专业人士;自主开办或管理企业5年以上,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创业人士或企业管理者;财政、工商、税务、金融、市场分析、风险投资、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从业人员;取得省级(含)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讲师(培训师)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人士;经海南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导师职责和权利

  本次受聘的导师将主要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项目评估、市场分析、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接受创业者委托,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保持与创业孵化基地或相关机构沟通、联系,并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保守创业者和帮扶企业的商业秘密;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安排的其他公益性工作任务,并按要求认真完成任务等。

  与此同时,受聘导师可享受一定的权利。创业导师可参加项目论证、咨询诊断、培训授课等创业帮扶活动,可酌情得到一定的劳务报酬;每年可参与“金牌导师”评选;可参与创业导师学习交流活动、各类人才评选、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可参与优秀创业导师的宣传推广。对指导帮扶创业者的优秀创业导师,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依托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做好宣传推广工作;重大专项活动和创业导师的重要成果,将以适当形式报有关行政部门参考或报省领导参阅。

  征集步骤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于4月9日起,至4月15日前,将《海南省创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hnjyjrcc@163.com。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898-65303502、17389898228

  报名程序后,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材料、背景调查、面试等考察,并对入围导师人选进行社会公示,最后将向新聘用导师颁发聘书。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海南省创业导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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