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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A、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内饰面料及饰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

2018年,国内汽车销量出现28年来首次负增长,汽车产销量同比下降4.16%、2.76%,较上年同期继续下降7.35个百分点和5.8个百分点。报告期,公司汽车内饰面料饰件业务收入同比下降13.52%。公司收入增速低于行业增速,主要是汽车销量增速持续放缓、导致汽车内饰零部件领域竞争更趋激烈。同时由于汽车内饰材料需求结构变化,公司部分内饰产品需求下降。

2017年底公司出售部分光伏电站运营资产,导致公司2018年光伏发电业务并表范围减少。截至2018年底,公司在运营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200MW、其中新增并网40MW。报告期,国内光伏电站限电状况有所改善,经过新能源事业部团队的努力,公司现有的在运营电站合计发电量同比增长约35%。

B、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汽车内饰面料的产品根据生产设备、工艺、用途等方面的不同,可分为机织面料、针织面料(经编面料、纬编面料)和化纤丝,以及下游汽车座套、坐垫等饰件产品。

公司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的产品是指通过投资、运营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将自然界的太阳能辐射转换成可使用的电能产品。

C、经营模式

(a)汽车饰件业务

公司汽车饰件类产品大多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销售部门(或公司)所获取的订单、安排相关产品生产,并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汽车制造商或其一级配套供应商。

(b)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

公司光伏电站通过前期电站开发、建设招标,进入运营阶段,通过将太阳能转化电能、输送并入地方电网,实现电力销售。

由旷达新能源下属各项目公司负责单个电站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修,旷达新能源则通过运营监控平台对各光伏电站进行实时状态监测。

(2)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为2,781万辆和2,808万辆,同比下降4.16%和2.76%,增速比上年同期下降7.35个百分点和5.8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量2,349万辆和2,367万辆,同比下降5.41%和4.34%。2018年我国汽车销量同比增速出现28年来首次负增长,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18年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居民消费支出需求增速也有所放缓;另一方面,国内汽车销量持续多年高速增长、基数较大,2018年购置税等优惠政策正式取消。根据中汽协预测,2019年汽车市场仍将保持低速增长,全年销量或与2018年持平。整车经营压力传导至零部件企业,整车集团加速剥离非核心零部件资产、引入新供应商,行业竞争更趋激烈。在节能减排、双积分等政策影响下,新能源汽车成为车企竞争的新风口。

公司作为国内汽车内饰面料行业龙头企业,生产规模及市场占有率多年来稳居国内行业第一。顺应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公司产品从织物面料横向延伸到汽车内饰环保生态革,加大相关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投入,已经逐步获得主机厂认可,并通过相关产品试验认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1)基本情况

受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原材料成本上升,及上年同期资产出售获得一次性收益等因素共同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662.65万元、同比减少23.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97.49万元、同比减少39.71%。

(2)主营业务完成情况

饰件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饰件业务主要经济指标未能完成年初预算目标,实现销售收入160,968.51万元,同比下降13.52%。

在国内汽车销量下滑的严峻形势下,公司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加大对安全环保设施、产品质量技术的升级投入,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旷达科技生态合成革项目两大主要运用纹理获得大众集团德国狼堡总部的认可、旷达饰件PVC项目通过东风雷诺ASES审核。旷达科技进入神龙公司面套供应商体系,同时获得奥迪有关面料项目的认可、并实现量产供应。

新能源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并网容量新增40MW至200MW。新能源事业部团队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参与竞价上网等多种方式,积极提升运营电站的发电量。因2017年底出售部分光伏电站资产,2018年公司实现新能源业务收入15,694.14万元、同比下降65.57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底,公司对光伏业务调整优化,全资子公司旷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出售270MW的光伏电站,以回收投资、降低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继续寻求、拓展汽车零部件相关行业的业务,推动公司转型升级。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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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注销子公司

公司因战略调整、为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本期注销二级全资子公司旷达新能源下属新疆旷达国信生态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陆良旷达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阿克塞县旷达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疆旷达国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旷达阳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2018年10月29日,旷达饰件注销合肥旷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2、新设子公司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肥公司的议案》,2018年3月8日由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旷达饰件出资成立合肥旷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并取得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RJ4JR1N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汽车饰品、汽车用品、汽车配件、合成革的设计与销售;汽车电子、半导体产品设计、开发、销售。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沈介良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在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分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8年度公司按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674,314,345.3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7,431,434.53元。2018年母公司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支付本期股东股利449,051,075.60元后的未分配利润,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496,850,899.35元,母公司2018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4,682,734.53元。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与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18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本次分配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保障公司发展资金的前提下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沈介良先生提议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足,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运转、及未来各项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支持。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未来12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7月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于2018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18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分配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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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6日以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发出,于2019年4月1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状况,并按业务板块分别阐述了2019年的工作目标。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赵凤高先生、刘榕先生、钱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662.65万元,同比减少23.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97.49万元,同比减少39.71%。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9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03,00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000.45万元。将财务、销售、管理三项费用控制在21,383.77万元以内。

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对2019年度业绩的承诺,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9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报告均发表了相关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事宜。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介良、龚旭东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介良、龚旭东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25.50亿元人民币,票据业务3.00亿元人民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银行授信事项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等下属公司及旷达饰件为母公司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24.50亿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暨下属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投资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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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独立董事赵凤高先生、刘榕先生及钱新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在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日15∶00至2019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5楼会议室。

5、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与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议案5、8、9、10、11、12、13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议案5及议案1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议案9、10需关联股东沈介良、龚旭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27日-5月5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资本战略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5月5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资本战略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资本战略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陆凤鸣、陈艳

联系电话:(021)50199358、(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6”,投票简称为“旷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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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19年4月2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9年5月5日前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传回公司(传真号码:0519-86549358)或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的扫描件发邮件至邮箱(邮箱地址:yan.chen@kuangdacn.com)。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9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雪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8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网站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19年4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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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后认为: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关于2018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网站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对公司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十)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孙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25.50亿元人民币,票据业务3.00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银行授信事项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旷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等下属公司及旷达饰件为母公司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24.50亿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暨下属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9年4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2日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944.78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9,999,995.04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7,114,760.00元(含税)以及会计师、律师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09,447.85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675,787.19元,已于2016年10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110ZC06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6,973.3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094.2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云南玉溪河西大平地30MW并网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MW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84,164,360.00元。

(2)陕西榆林100MW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一期50MW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此募投项目424,999,964.40元;

(3)新疆若羌一期20MW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5,450,737.2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此募投项目168,966,537.73元;

(4)河北宣化一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13,025,020.81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此募投项目192,192,893.38元;

(5)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划入流动资金户217,885,165.04元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88,208,920.5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2,466,866.6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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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要求修订了《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16年11月2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6年11月25日,公司及若羌县国信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宣化县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和通海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协议共同甲方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939,975.62元,已扣除手续费3,279.80元,尚未投入的募投项目投入62,466,866.6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附件1: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万元,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有关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短期富余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孙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不涉及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及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合作社、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单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孙公司用于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其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及子、孙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及子、孙公司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受托方均为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及子、孙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具体理财计划并提交公司财务负责人、总裁审核,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条款,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在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公司董事长。财务部应定期将理财业务的盈亏情况上报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及董事长;理财业务到期后,财务部应及时采取措施回收理财业务本金及利息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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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公司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短期富余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继续进行适度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

上述短期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业务的资金周转需要,同时也可在新业务拓展需要时灵活使用,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包括: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71,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1%,在2018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开展产生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和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预计情况,结合各项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审议期限内及授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购销货物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租赁公寓及办公楼,根据上述会议审议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2018年度执行中,没有超出预计发生总额。其中与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较小,是公司执行采购竞价机制,在同等品质要求下采购价格优惠的其他供应商产品而形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沈介良、龚旭东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交易价格随市场情况变动,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妻妹之女。

2、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交通车辆内饰件的研发与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3、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342省道新康段5号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日

法定代表人:龚旭明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销售及汽车内饰件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旭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配偶之外甥暨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龚旭东之兄弟。

4、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底布、海绵及座套辅料,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及座椅面套必需的生产辅料。

子公司与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资产租赁是为安排公司招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公司及子公司与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办公楼租赁是为解决公司在上海的办公场所。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上述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履行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目的:

(1)公司及下属公司采购辅料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保证交货的及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

(2)子公司租赁关联方的职工公寓及办公楼是为安置公司及子、孙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等问题,解决在上海的办公场所,有利于减轻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需及必要的。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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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公允、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子、孙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刊登于2019年4月12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一17:00在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沈介良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吴凯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龚旭东先生、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陆凤鸣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兼副总裁陈乐乐女士、独立董事钱新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下转B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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