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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被诉侵权二审后 周梅森律师回应争议细节

  不过,当日庭审结束后,一份题为《一份未能宣读的法庭陈述——发在李霞诉周梅森侵权案二审之后》的文章出现在网上。

  记者注意到,该文署名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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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出现的署名李霞的相关文章。网页截图

  文章称,《人民的名义》是以《生死捍卫》“为基础的洗稿作品”。李霞在该文中列举了两部作品的诸多相似之处。

  对此,周梅森代理律师金杰认为,李霞对两部小说的比对,不仅存在概括上的错误,也存在认识上的错误,李霞并没有搞清楚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实质性相似的界限和标准。

  金杰表示,作品指的是作者对思想、情感、主题等方面的具体表达,不是指抽象的思想、情感或者主题等本身。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在判断两部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时,首先需要判断权利人主张的作品要素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

  他认为,只有被控侵权作品与原告主张权利作品中的表达相似,才可能认定为著作权侵权;如果只有思想相似,表达不相似,则不应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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