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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法】警示标语,也要入情入理

警示标语也要入情入理

钱夙伟

  “乱搭乱建全家短命”“不出义务工,全家无祖宗”、“人畜不分居,又无子孙又无妻”……日前,网友爆料,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墨红镇补木村出现数十条诅咒式标语。10月20日晚间,墨红镇政府和补木村委会向北京时间记者表示,该标语虽用词不妥,但出发点是好的,贴出不久即已撕掉,并向村民作了解释。(据“北京时间”网)

  “出发点是好的”,其言下之意,无非是说“治”的目的没有错,只是“治”的方法不可取。但这样的标语着实伤害群众感情。由此引发的对立后果,其实是可以预见得到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还能说“出发点是好的”吗?

  近些年,类似的雷人标语其实并不鲜见。比如“上午烧麦茬,下午就拘留”“小孩烧山,大人坐牢”“骑车不戴安全帽,阴曹地府去报到”“支持征收工作、不做过街老鼠”……这样的标语岂止是雷,似乎唯有如此诅咒,才能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有种说法是,这种雷人标语“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更能引起村民的注意”。但是,所谓“注意”,不过是引起村民对于“诅咒”的担心,进而被迫、被动地接受相关要求。但没有考虑对他人情感上的不良影响,与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格格不入。

  一个人性化的社会,需要有人情味的管理,表现在警示标语上,也应该表现出和气、温馨,岂能让人吓出一身冷汗?何况,类似“乱搭乱建全家短命”的标语,不仅渲染出一种冷漠甚至威吓的暴戾氛围,而且居高临下、藐视群众,没有对他人最起码的尊重,完全背离了法治的轨道。

  人是天生有着情感渴求的社会动物,在与人为善的氛围里,每个人心底的那份善心,都会得到释放,并自觉转化为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最终促成整个社会的有序运行。这是警示标识的应有之义,也是政府管理不可或缺的基础。

  对村委会的“诅咒式”标语,镇政府表示“不是镇里指使的”,却又辩称“出发点是好的”,其实暴露出一些干部对此类标语的某种认同。这种认同,不仅不利于基层工作的推进,而且很可能还会影响到干群关系,对此尤其应引起重视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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