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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的悖论法_650字

  公元前399年,一向为雅典的民主、法治而自豪的古希腊着名思想家苏格拉底,却对雅典当时的劣质民主政治发表了猛烈批评,在他70岁那年被政府逮捕。尽管有见识的公民都为苏格拉底鸣不平,但被政府煽动起来的狂热暴民,仍以法律的名义判处苏格拉底死刑。
  临刑的前一夜,老朋友克力来探监,告诉他狱卒已经用钱收买,要他马上越狱、看到苏格拉底沉默不语,深知苏格拉底的老朋友慷慨陈辞:雅典的法律既然没有公平正义,你何必还要遵守它的法律。时间已经不多了,但苏格拉底仍在沉思。终于,他对朋友说:“难道逃狱就符合公平正义了吗?我一向维护“法律至上”,难道因为我被判死刑,我就能对抗法律,就没有守法的义务了吗?如果人人都以自己的喜恶去利用法律,玩弄法律,甚至敌视法律,那法律必会土崩瓦解,我们所追求的社会正义也会彻底崩溃。”
  苏格拉底发现,自己已经跌入了一个悖论的怪圈:越狱就违背了自己“法律至上”的信念:接受死刑则又与自己追求“法律公平”的信念相左。他就在这个悖论里思来想去,不能自拔。最终,他谢绝了朋友的好意,选择了死亡。于是,第二天傍晚,苏格拉底举起狱卒送来的毒酒,一饮而尽。
  14年后,雅典人民悲痛地为苏格拉底平了反,对苏格拉底的悖论,他的学生们仍在继续思索,他的学生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在反思祖师爷的命运悲剧后,在他的名着《政治学》里对苏格拉底的悖论作出了解答:真正的法治应有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也成为后世每一个法治国家奉为经典的金玉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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