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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名目论

货币名目论(Nominal Theory of Money)

目录
  • 1 什么是货币名目论
  • 2 货币名目论产生的主要原因
  • 3 货币名目论的分类
  • 4 货币名目论的缺点

      什么是货币名目论 编辑本段

      货币名目论又叫货币工具论,是从货币的关键职能,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等角度认识货币,完全否定货币的商品性和价值性,认为货币不是财富,主张货币只是一个符号,一种票证,是名目上的存在,是便利交换的技术工具。


      货币名目论产生的主要原因 编辑本段

        货币名目论产生的主要原因。首先,货币名目论是在18世纪早期与货币金属论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重商主义者认为,只要多多地取得和积累货币,国家就能富庶起来。因而他们竭力主张禁止货币输出,阻止外国商品的输入。他们甚至不惜将本国的生活必需品也大量出口国外,以换取货币。结果造成国内货币泛滥,产品枯竭,物价上涨,民不聊生。面对这种情况,人们纷纷指责重商主义。其中,最有力的抨击莫过于从根本上否定重商主义的理论基础——货币财富观。于是,在英、法等国家产生了以主张货币不是财富为中心内容的货币名目沦。其次,奥匈帝国的货币流通实践,也为货币名目论提供了依据。当时,奥匈帝国停止银币的自由铸造,流通领域出现了不兑现纸币与银币同时存在的局面,而且没有实质价值的纸币反而比具有实质价值的银币还要高。甚至后来改行金本位制,人们仍然偏爱纸币,金币职能储存在中央银行,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为了努力摆脱黄金束缚而大谈货币是价值符号的理论。


      货币名目论的分类 编辑本段

        货币名目论可按其主张的不同侧重点区分为货币国定说、货币职能说、货币票券说和货币抽象说。

        1.货币国定说。货币国定说是从国家法律和行政力量的角度来阐述货币本质的一种理论。早在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尼古拉斯·巴本就提出货币是国家创造的,铸币因国家的权威而具有价值。他认为,货币是由国家创造的,其价值是由国家的权威所规定的。铸币上的印鉴,并非是铸币的重量和成色的证明,而只是“铸币价值的指令”。只有到了国外,货币才按照它所含金属的重量来评价,那时国家的权威指令已不再发挥效力。英国经济学家斯图亚特也主张国家可对货币赋予名义价值。到了帝国主义初期,德国经济学家克纳普进一步认为,“货币是法制的产物”,是国家政权的创造物,因而真正的货币是纸币。他极力反对货币金属论,认为货币金属论只能说明金属足值货币,却不能说明其他的货币种类。纸币本身并不具有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它的购买力和支付能力完全由国家法律加以规定。这一学说的根本错误在于歪曲了货币的本质,漠视货币是从商品经济内部自发产生的这一历史事实,并否认价值规律和货币的商品性质。

        2.货币职能说。货币职能说认为货币是从商品发展而来的,但货币产生以后已经逐渐从商品中、从币材的价值中独立出来,货币的价值不是币材实体的价值,而是其发挥作用的职能价值。货币职能说强调货币的职能,尤其是流通手段和价值手段职能,并根据货币的职能来说明货币的本质。根据这一学说,货币的价值不取决于其本身的内在价值,而取决于其发挥作用时的职能价值。货币并不是因为有价值才流通,而是因为能流通和支付才有价值。纸币虽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能够履行货币的基本职能,因此它就成为货币。例如英国主教贝克莱在《质问者>>一书中,以反问的形式表述他的货币名目论的主张。他认为,货币不过是一种符号,一种计量单位。他提出,金、银、纸币都只是用来计算、记载和监督价值比例的记号或符号,因而这种符号用什么做成,则是无关紧要的。边际效用学派认为,货币的效用在于它能购买商品,每一单位货币的效用取决于货币的边际效用,而货币的边际效用则决定于增加的最后一个单位的货币所能购得的商品量。货币的边际效用随着货币数量的增加而减少。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货币职能学说。

        3.货币票券说。货币票券说也称货币符号说。法国政治哲学家孟德斯鸠认为,货币本身并没有内在价值,它是表示一切商品价值的符号,如同银币是商品价值符号一样,纸币则是银币价值的符号。纸币是一种票据,它能毫无差异地代表银币。孟德斯鸠就是著名的货币符号

        论者,他认为货币只是商品和劳务的债权或索取权的标记和凭证,是其所有者用来换取任何商品的一种票券,是使交换得以实现的一种计算单位和计算符号。他不仅认为具有实质价值的金属货币是商品价值的符号,而且还认为商品也是金属货币的符号。

        4.货币抽象说。货币抽象说把货币单位作为抽象的价值计算单位,并以此来决定商品的相对价值。货币抽象说认为,币材是黄金还是纸,均无关紧要,只要有英镑或元的名称,充当抽象的价值计算单位就行。


      货币名目论的缺点 编辑本段

        货币名目论的错误在于,否认了货币的商品性质,否定了金银这些有价值的商品充当货币的历史和现实,混淆了货币的本质和职能,但因为目前流通的银行券没有内在价值,也不能兑现,是由国家法律强制流通的货币符号,所以这种理论现在还有影响。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两种理论都是片面的,都是从货币的某些个别职能认识货币本质,抓住货币的一个侧面论述货币的本质。从15、16世纪至今,这两种学说交替发展。包括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也是一个典型的货币名目论者。在他早期作品《货币论》中,指出货币是用于债务支付和商品交换的一种符号,这种符号是由“计算货币”的关系而派生的。所谓“计算货币”,是指一种观念上的货币,是一种计算单位。它用符号来表示,如英镑、美元等。经济生活中的债务和一般购买力就是通过这种计算单位的符号来表现的。虽然,现在几乎没有人明确提出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的观点,但是这两种观点还是被一些经济学家所接受。他们在论及货币本质或货币制度时,我们仍然可以找到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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