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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人突然离世,股票账户和理财账户里的钱怎么样办,家人不知道的话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离世后,其名下资产属于遗产,特别是各类记名金融资产和有价证券等,就需要继承人通过法定程序实现所有权的转移。但是,如果家里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首先,继承权的主张必须由继承人发起,就像民事诉讼一个原则“民不告官不管”,也就是说虽然去世人投资有证券资产或银行理财产品,但在形式上仍然处于死者名下,而且继续按照投资理财协议约定保持应有的状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任意改变资产的所有权状态。     假如投资有股票,那么肯定保持持仓结构和数量不变,各种配股分红等福利照旧,如果持有的某只票退市,也是按照规定将剩余资金退回到资金账户;如果证券资金账户还留存有现金,也是保持原有状态。     如果是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也是同样道理。无论活期存款还是定期存款,均继续按照存入时约定利率和转存方式进行;封闭式理财产品到期后,自动将资金转入银行卡活期账户;基金、黄金等则保持原有持仓状态。在极端情况下遇到清盘,资金也是返回到死者银行卡账户。     这里很多人也许有疑问,证券公司和银行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或继承人呢?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至今我国还没有建立这样的法律和法规,或者类似的机制;二是证券公司或银行也不知道某人去世的情况,金融业务系统和人口管理系统目前并无预警报告机制;三是遵循金融资产的保密性,任何账户和资产信息不得外泄,公民隐私权依法受到保护。     鉴于以上原因,作为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只有先对其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进行主动查询,再依法办理继承过户手续。2019年4月,银保监会和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宜通知”,明确指出已故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或有效遗嘱直接查询存款和非存款类金融资产余额,不得强制公证,作为继承人来说,不仅更加便利了,也节约了一些费用。     当查询到有余额后,再到公证处开具金融资产继承公证书,去银行或证券公司办理支取或过户。对于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分配意见的,则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或裁定书均具有同等效力,银行和证券均不得拒绝受理过户和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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