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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

郝劲松(法律工作者) 0 0

郝劲松,1972年出生于山西忻州,法学硕士,同时也是自己名字命名的公益维权网站的负责人,曾把铁道部[1]、北京地铁总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诸多国家部委和垄断企业告上法庭。他也因对“打破行业‘霸王条款’起到了一定作用”而入选“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
    中文名:郝劲松 外文名: 别名: 民族:汉族 籍贯:定襄 毕业院校:中国政法大学 职业:律师 主要成就:打破垄断行业‘霸王条款’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2年 获得荣誉:郝劲松被先后提名为2005中国法制新闻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

简介

郝劲松,男,33岁,山西忻州人。从04年夏天开始,他先后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原因是在火车上购物和地铁如厕时未能要到发票。他因对“打破行业‘霸王条款’起到了一定作用”而入选“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

郝劲松,青年法律学者,北京“三味书屋”法律顾问。郝劲松是“复式诉讼”理论的提出与倡导者,主张动用密集的火力轰击可疑地区,并延伸扫射,以肃清某些不合理的现象。

郝劲松曾先后七次提起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状告国家部委及垄断集团。因在火车上用餐,购物索要发票未果,在四个月内连续三次把“铁老大”告上法庭,并最终由北京铁路法院判决郝劲松胜诉,迫使铁道部向全国各铁路局发出《关于在铁路站车向旅客供餐及销售商品必须开具发票的通知》,结束了中国火车不开发票的历史。因打破霸王条款被新浪网和《环球财经》杂志联合评选为“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

成名案例

2006年4月27日,因买到涨价的火车票,郝劲松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铁道部2006年春运涨价不开听证会程序违法;

2006年5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书面裁定不予立案,郝劲松随即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2006年9月11日,北京市高级法院撤销北京市一中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指令一中院立案受理;

2006年10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12月1日判决郝劲松败诉,12月7日,郝劲松上诉;

2006年12月27日,铁道部发言人宣布,2007年春运涨价幅度将在1月中下旬公布,此时北京高院二审尚未开庭;

2007年1月7日,郝劲松在最高检旗下的《检察日报》发表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公开信,要求彻底停止春运涨价;

2007年1月9日,铁道部官员向《京华时报》表示,铁道部不会因为郝劲松写信而改变原先的计划;

2007年1月10日上午11点,铁道部发言人突然宣布,实行了14年的春运火车票涨价制度废除,今后不再涨价。

个人观点

企业对消费者应一视同仁

郝劲松认为,现在通信领域有些政策歧视部分消费者。他举例说,在北京安装一部电话,本地户口的消费者就不需要交纳押金,外地消费者就要交押金,这是明显的不合理歧视现象,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首先是知情权,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的话费标准是什么。其次是公平交易的权利,如果一些电信服务的价格超出了标准,那么消费者可以认为是违反公平原则的。第三是隐私权,通话是宪法赋予公民自由的很重要的权利,每一个公民都有保密的权利。一些运营商工作人员受到诱惑,打印客户通话详单,侵犯了他人隐私。第四是健康权,在居民区建基站,大家都很恐慌,作为运营商,要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

面对侵权行为急需法律出台

针对垃圾短信、响一声电话等侵权行为,目前(2009年)在法律层面还没有一个比较好地解决办法。郝劲松介绍,曾有一个案例,有人起诉垃圾短信骚扰其休息,法官说收到短信的时间是白天,根据常识判断,并没有影响他的休息,结果判原告败诉。对于响一声电话,暂且不论是不是吸费电话,仅仅是一个诈骗电话,连被告都找不到,消费者要向维权很困难。

郝劲松谈到,“中国有那么多手机用户,真正打官司的很少,没有惩罚性赔偿的机制也是法律的漏洞。”在国外有惩罚性赔偿,不是故意的或者即使是故意的但不构成犯罪、不是故意但是过失的构成他人损失的,就可以使用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使违法成本远远大于得到利益。从法律上看到成本高,用户维权积极性提高,违法者也就会三思而行。

媒体专访

郝劲松曾接受过专访的中国国内媒体有:《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中央电视台、《南方人物周刊》《中国日报》、《北京青年报》、凤凰卫视、北京卫视,东方卫视、浙江卫视,天津卫视、辽宁卫视、山西卫视、黑龙江卫视。

曾接受过专访的其它媒体有:《意大利日报》,韩国《朝鲜日报》,阿联酋《国家报》,法国《快报》,美国《新闻周刊》,美国《基督教箴言报》,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日本《朝日新闻》,日本《产经新闻》,日本《时代杂志》,日本《东洋经济周刊》,日本《北海道新闻》,香港《文汇报》,香港《大公报》,香港《南华早报》。

荣誉

郝劲松被先后提名为2005中国法制新闻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两起案件分别入选2005中国十大案件,2005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并以“维权战士”的身份写入《2005中国法治蓝皮书》。因介入推动铁道部春运不涨价案件入选《2006中国法治蓝皮书》,并当选2006中国十大消费维权人物,2008年因介入陕西华南虎案件和杨佳案被《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为“中国魅力人物——公义之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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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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