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的欢喜姐的欢喜姐的欢喜

胡锦光

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0 0

胡锦光,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1979-198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学士学位。1983-1986,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1995-199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宪法基本理论,违宪审查,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诉讼等领域内容。
    中文名:胡锦光 民族:汉族 出生地:安徽徽州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学位/学历:博士 职业:教育科研工作者 专业方向:宪法基本理论、违宪审查 职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学术代表作:《行政处罚法研究》、《香港行政法》(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概论》,《行政法专题研究》 主要成就:

人物经历

1995-1998,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

1983-1986,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

1979-198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学士学位。

日本立命馆大学访问学者(1991,1998)。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研究领域

宪法基本理论,违宪审查,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诉讼。

代表性成果

《违宪审查论》,海南出版社2007年版

《中国宪法问题研究》,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

《行政处罚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宪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评析》(主编),2005年版

《违宪审查比较研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007中国典型宪法事例评析》(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代表性项目

《和谐社会运行中的法治保障体系研究》,国家重大社会科学项目2005

《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项目2005

《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教育部重点项目2003

《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司法部重点项目2004

《司法公信力研究》,横向重点研究项目2008

代表性论文

1、《论法国宪法监督体制》

2、《论国家行为》

3、《宪法监督体制的成因》

4、《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规范性和技术性》

5、《立法法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及不足》

6、《北大博士学位案评析》

7、《乔占祥诉铁道部2001年春运价格上浮案研究》

8、《齐玉苓案与宪法的司法适用性》

9、《论宪法适用与宪法解释权的关系》

10、《论审判权的界限》

11、《论公民启动违宪审查程序的原则》

12、《论我国宪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13、《财产权与生命权关系之嬗变》

14、《论我国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15、《在必然与巧合之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解读》

16、《中国司法审查的空间》

17、《违宪审查与相关概念辨析》

著作

主要科研成果有《中国宪法问题研究》(专着)、《行政处罚研究》、《宪法基本知识》、《当代人权保障制度》(合着)、《中国宪法的理论与实践》(合着)、《行政法专题研究》(合着)、《行政法》(合着)、《行政法教程》(合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合着)、《香港行政法》(主编)、《行政诉讼法教程》(主编)、《行政法案例分析》(主编)、《中国宪法发展研究报告》(主编)等。

获奖表彰

首届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6)

新世纪优秀人才(2005)

中国人民大学先进工作者(2007)

北京市教学名师(2008)

百名法学家百场法学讲座“最佳宣讲奖”(2008)

社会任职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郑州大学兼职教授;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暨法制办法律咨询顾问;国家统计局法律咨询顾问。

  • 上一篇百科:王新云
  • 下一篇百科:夏葵
  • 参考资料

    相关阅读

    声明

    本站上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姐的欢喜网的立场,也不代表姐的欢喜网的价值判断。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本站或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本站内容。

    姐的欢喜 » 胡锦光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提供互联网分享,经供参考,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