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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小康

严小康(原广东省东莞市副市长) 0 0

严小康, 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江西南康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本科学历。[1]2014年2月14日因东莞市涉黄问题被免职。
    中文名:严小康 外文名: 别名: 民族:汉族 籍贯: 毕业院校: 职业: 主要成就: 性别:男 出生时间:1963年10月 出生地:江西南康 原始职位: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事迹

2013年10月10日晚,东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严小康亲自“披挂”,率市公安局副书记、副局长卢伟琪,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南城分局局长刘沛雄,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张志强等局班子成员,参加市公安局机关“大巡逻”工作,到市区商业旺地的鸿福路徒步巡逻。期间,南城街道党委书记黎惠勤陪同严小康副市长一行,检查了相关区域的社会治安状况。

副市长主动提出亲自巡逻

自10月1日起,东莞市公安局领导牵头组织21个单位月1300名民警,每周一至六分六个班次轮流在莞城、东城、南城3个街道共54个重点巡逻路段开展常态化巡逻。

而《东莞市公安局机关民警开展市区“大巡逻”工作方案》中“市公安局长参与巡逻每月不少于1次”的要求,则是在部署“大巡逻”工作的时候,严小康副市长主动提出的要求。他同时要求,其他局班子成员参与分管或负责单位的巡逻,每周不少于1次。

他强调:“开展“大巡逻”工作,必须按照市公安局机关民警“全警上路”原则,让全体机关民警下基层、近群众、接地气,直接接触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我和局班子成员也是民警,不能例外。”

按时到岗“披挂”

10晚8时,严小康副市长准时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大厅,详细了解巡防的运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对系统的完善改进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他还拿来单警装备,对多功能腰带、手铐、伸缩警棍、电筒、巡防议、对讲机等巡逻装备一一进行了检查。他要求,务必配齐配好巡逻民警的单警装备,确保民警巡逻自身安全,并有效提高管事能力。随后,严小康副市长穿戴上单警装备,率卢伟琪副局长、刘沛雄副局长,张志强主任一行,到南城区鸿福路参加巡逻。

徒步走了两组路线

巡逻当晚,严小康副市长着装从南城区府开始步巡,路线是南城区府——莞太路口(北)——鸿福西路——胜和路口——元美路口——莞太路口(南)——BP加油站,全程长约2公里。复盖了巡逻1组、巡逻2组的巡逻路线。

巡逻期间,严小康副市长严格按照巡逻规定,通过巡防仪拍照签到,并将照片回传记录。

在鸿福西路,严小康副市长遇到巡逻1组的民警。在进行简单慰问后,他向巡逻民警详细了解了巡防仪的实际应用情况,并要求巡逻民警按下了巡防仪的SOS求助键,对巡防的应用及指挥协调机制进行了一次现场测试。不到30秒,严副市长身边的对讲机就响起市公安局指挥协调组询问现场情况的呼叫。

“巡逻1组,巡逻1组,这是指挥协调组,请问你们是否有什么情况?”

“指挥协调组,指挥协调组,这里是巡逻1组,刚才进行系统测试,没有什么情况,请放心”

严小康副市长对测试结果表示满意。

据了解,正因巡防运作和指挥协调机制运作顺畅,2013年10月5日金树路某大排档打斗事件,10月2日东城一女士与孩子走散事件才得以快速有效解决,充分体现了“大巡逻”工作的优势。

当巡至胜和路口时,严副市长检查了电子签到点的运作情况。据介绍,按照巡防运作的设计,民警在巡逻期间并不需要手写签到或使用签到设备进行签到,而只需要到达签到位置,系统即可通过巡逻民警的GPS坐标位置实现自动签到,真正体现了公安巡逻工作中的科技含量。

与市民群众面对面

走在大街上,严副市长不断“东张西望”,观察路面情况,眼光不时落在路边阴暗角落和横街小巷里,十分注意观察路面治安状况。

当巡至鸿福路时尚电器城对出路段时,严副市长主动走进一家报刊亭,与女店主攀谈起来。话语间,女摊主向严副市长反映附近盗窃自行车的事情时有发生目,看见有民警巡逻感觉安全一些。

另一家报刊亭的男店主说,附近社会治安较好,特别是近几天晚上经常看见警察从面前走过,觉得很安心。他还对市公安局机关民警开展常态化“大巡逻”工作表示欢迎。

严小康副市长认真聆听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他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直接接触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改善工作作风,为群众排忧解难。

事件

被免职

2014年2月14日,广东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严小康同志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严小康同志在任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在职期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东莞市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恶劣影响

2014年2月17日,广东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严小康同志进行问责,免去其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其进行问责,免去其东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追究领导干部在扫除“黄、赌、毒”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暂行规定》等规定,东莞市委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免去卢伟琪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免去黎志辉同志中堂镇党委书记职务,同时免去镇人大主席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责令黄江镇党委书记杨礼权、虎门镇党委书记叶孔新、厚街镇党委书记钱超、凤岗镇党委书记朱国和在全市范围公开道歉;免去何成同志中堂镇党委委员、中堂公安分局局长职务;免去邓金祥同志黄江镇党委委员、黄江公安分局局长职务;免去张国贤同志虎门公安分局博涌派出所所长职务;免去王沛基同志厚街公安分局厚街派出所所长职务;免去李太山同志凤岗公安分局油甘埔派出所所长职务。

中堂公安分局东泊派出所所长张伟斌、黄江公安分局黄江派出所所长叶玉新2人因对110报警处置不力,严重失职,日前已受到撤销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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