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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家慧(犯罪人员)

事件曝光

2012年12月26日晚,一则微博称:“一个户口在上海市松江区的90后女孩,在郑州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拥有11套经适房房产。”之后在爆料人的公布及当地官方的调查下,房妹父亲是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一家4口都是双户口,全家拥有29套房产等信息逐渐显露。后证实房妹为翟家慧。

深度挖掘

两个户口

2012年12月29日下午,香港成报河南办事处主任记者杨延方发消息称:翟家慧的两套户口均不在郑州,而是在周口市项城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和上海公安局松江分局大学城派出所。翟家慧两个身份证号码前几位数分别为"412702"和"410103"。权威部门查询得知,412702位于河南省项城市,410103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已迁往上海市松江区大学城派出所),照片与姓名均为同一人,但出生日期不同。

多套房产

2012年12月28日,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回应确认其女翟家慧名下有多套房产,但属于家庭经商所得投资的商品房和商铺。郑州市房管局也发声明称,被举报房主的多套房产均非经济适用房。

2013年1月4日,郑州市检察院决定,正式对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立案查处。之后,郑州市二七区纪检委、规划、房管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确认,翟振锋一家拥有29套房产。

事件处理

调查

2013年12月26日晚微博爆料“房妹”事件后,郑州市委主要领导立即要求郑州市有关部门查清核实网上信息。针对网友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郑州市纪检、检察、公安、房管、土地、规划等部门组成专案组逐一核查,部分问题基本查清。

2014年1月13日晚,郑州市检察院宣布,翟振锋已由河南省检察院决定逮捕。

审理

2014年8月6日9时,备受社会关注的郑州“房妹”案在郑州中院开庭审理。

2014年12月18日上午,郑州“房妹”案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房妹”之父--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因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9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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