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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老人(主管人间婚姻的神仙)

来源

月下老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指主管男女婚姻的神仙。月下老人的形象,据沈三白《浮生六记》说:“一手挽红丝,一手携杖悬婚姻簿,童颜鹤发,奔驰于非烟非雾中。”

典出唐朝李复言所著《续玄怪录·定婚店》。唐朝的韦固路过宋城,遇一老人在月光下翻检一本书。询问后,知道老人是专管人间婚姻的神,翻检的书是婚姻簿子。

形象特征

月下老人形象常被塑造成白胡多须,脸泛红光,左手挽着红丝,右手拄的拐杖上挂着姻缘簿。他袋中藏有赤绳,并据姻缘簿所载,将赤绳暗系在男女双方的脚上,使他们结为夫妻。凡未婚男女可祈得到理想中的终身伴侣,已婚男女瞻拜月老后,可期婚姻和美、白头偕老。

典故渊源

简介

唐·李复言《续幽怪录·定婚店》:“韦固少未取,旅次宋城,遇老人倚囊而坐,向月捡书,因问之。答曰:‘此幽明之书。’固曰:‘然则君何主?’曰:‘主天下之婚姻耳。’回问囊中赤绳子,曰‘以此系夫妇之足,虽仇家异域,此绳一系之,终不可易。”

原文

杜陵韦固,少孤。思早娶妇,多歧,求婚不成。贞观二年,将游清河,旅次朱城南店。客有以前清河司马潘昉女为议者,来日,期于店西龙兴寺门。固以求之意切,且往焉。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巾囊坐于阶上,向月简书。觇之,不识其字。固问曰:“老父所寻者何书?固少小苦学,字书无不识者,西国梵字亦能读之。唯此书目所未觌,如何?”老人笑曰:“此非世间书,君何得见?”固曰:“然则何出也?”曰:“幽冥之书。”固曰:“幽冥之人,何以到此?”曰:“君行自早,非某不当来也。几幽吏皆主生人之事,可不行其中乎?今道途之行,人鬼各半,自不辨耳。”固曰:“然则君何主?”曰:“天下之婚牍耳。”固喜曰:“固少孤,常愿早娶,以广后嗣。迩来十年,多方求之,竟不遂意。

今者,人有期此,与议潘司马女,可以成乎?”曰:“未也,君妇适三岁耳。年十七,当入君门。”固问:“囊中何物?”曰:“赤绳子耳,以系夫妇之足,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君之脚已系于彼矣,他求何益!”曰:“固妻安在,其家何为?”曰:“此店北,卖菜家妪女耳。”固曰:“可见乎?”曰:“妪陈姓,常抱之来卖菜于是。能随我行,当示君。”及明,所期不至。老人卷书揭囊而行,固逐之,入米市。有眇妪抱三岁女来,敝陋亦甚。老人指曰:“此君之妻也。”固怒曰:“杀之可乎?”老人曰:“此人命当食大禄,因子而食邑,庸可杀乎?”老人遂隐。固磨一小刀,付其奴曰:“汝素干事能,为我杀彼女,赐汝万钱。”奴曰:“诺。”明日,袖刀入菜市中,于众中刺之而走。

一市纷扰,奔走获免。问奴曰:“所刺中否?”曰:“初刺其心,不幸才中眉间耳。”后来婚终不遂。又十四年,以父荫,参相州君,刺史王泰俾摄司户掾,专鞫狱,以为能,因妻以女,可年十六七,容色华丽。固称惬之极。然其眉间常贴一花钿,虽沐浴闲处,未尝暂去。岁余,固逼问之,妻澘然曰:“妾郡守之犹子也,非其女也。畴昔父曾宰宋城,终其官。时妾在襁褓,母兄次殁。唯一庄在宋城南,与乳母陈氏居。去店近,鬻蔬以给朝夕。陈氏怜,不忍暂弃。三岁时,抱行市中,为狂贼所刺,刀痕尚在,故以花子覆之。七八年间,叔从事卢龙,遂得在左右,以为女嫁君耳。”固曰:“陈氏眇乎?”曰:“然。何以知之?”固曰:“所刺者固也。”乃曰:“奇也。”因尽言之,相敬愈极。后生男鲲,为雁门太守,封太原郡太夫人。知阴骘之定,不可变也。宋城宰闻之,题其店曰“定婚店”。

译文

唐太宗贞观初年,有位名叫韦固的书生,少年便丧父母,总想着早点完婚成个家,然而多方求婚,总不顺利,没有一次成功的。这一回他来到宋城,住在旅店中。有位朋友,介绍他与前任清河司马潘昉的小姐议婚,讲好次日早晨在店西边的龙兴寺门前碰头。韦固求婚心切,天刚蒙蒙亮就跑去了。这时,月儿将落,但月光还明亮,只见一位老人靠着背袋坐在台阶上,借着月光儿检视文书。一瞧那文书,却是一个字也不识。韦固便好奇地问:“老伯您看的是什么书呀?我小时候也曾下过苦学功夫,没有不认识的字书,就连天竺的梵文也能够读懂,唯有这书从来没见到过,怎么回事呢?”老人笑着说:“这不是世间的书,你哪有机会看到?”韦固又问:“那么它是什么书呢?”老人说:“幽冥界的书。”韦固问:“幽冥界的人,怎么会跑这儿来呢?”老人说:“并不是我不应当来,而是你出门太早,所以遇上了我。凡是幽冥界的官吏,都各主管着人间的事,怎能不常来人间呢?走在路上的,一半是人,一半是鬼,只是你分辨不出来罢了。”韦固又问:“那么您主管的是什么呢?”老人答:“天下人的婚姻簿子。”

韦固听了大喜,忙问:“我韦固孤身一人,愿早完婚娶,生下子嗣,近十来年多处求婚,都没有成功。今天有人约我来商议向潘司马家小姐求婚之事,可以成功吗?”老人答:“机缘还没到。你的妻子,现刚刚三岁,要十七岁才进你家门。”韦固问道:“老伯背袋中装的是啥?”老人说:“红绳子,用它来系该做夫妇的男女之足。即使他们原生于仇敌之家,或者一贵一贱像天地悬隔,或者一方跑到天涯海角为官谋生,或者吴地楚国不同乡,只要这绳一系,谁也逃不脱。你的脚,已系上那位的脚了,追求别的人有什么用处?”韦固又问:“那么我那妻子在哪里呢?她家是做何营生的?”答道:“这店北边卖菜陈婆子的女儿。”韦固说:“可以见一见吗?”老人说:“陈婆子常抱她到这儿卖菜。你跟我走,可以指给你看。”天大亮,想等的人不见来。老人便卷起书背上袋子走了,韦固赶紧跟上去,一路跟进菜市场,有个瞎了一只眼的婆子,抱着个大约三岁的小女孩——那女孩穿得破烂,模样儿也十分难看。老人指给他看,说:“这就是你将来的妻子。”韦固不由大怒,说:“我要杀了她,行不行?”老人说:“这人命中注定将享受丰厚的爵禄,靠着儿子她还会享有食邑,怎么可以杀了呢?”说完老人便消失了。韦固磨快了一把小刀,交给他的仆人说:“你向来干练能办事,如能替我将那女孩杀了,赏你一万钱。”仆人答应了。第二天,仆人袖子里藏好小刀来到菜市,在人群中向女孩刺了一刀便跑。

整个集市轰动起来,仆人乘乱逃脱了。韦固问:“刺中了没有?”仆人说:“本来想刺她心的。不想只刺中了眉心。”这以后,韦固的婚事终究也没啥着落。十四年后,因为朝廷念其父生前有大功,任命韦固为相州参军。刺史王泰让韦固兼职治理刑狱,认为韦固有才干,便把女儿嫁给他。小姐年龄约十六七岁,容貌美丽,韦固非常满意。只是她眉间常贴着块花钿,就是沐浴时也不取下来。完婚一年有余,韦固再三问戴花钿的缘由,夫人才伤心流泪地说:“其实我只是刺史的侄女,不是亲女儿。以前父亲曾做宋城县令,死在任上,当时我尚在襁褓中,母亲、哥哥又相继亡故。只在宋城南剩有一处庄田,和奶妈陈氏住在那儿。庄田离旅店近,每天卖蔬菜度日。陈氏怜悯我幼小,一刻也不愿分别,所以常抱着我上菜市。一天,被一丧心病狂的歹人刺了一刀,刀痕至今仍在,所以用花钿盖上。前七八年,叔叔到这卢龙县做官,我才跟他来这里,如今又把我当亲生女儿嫁给您。”韦固问:“陈氏一只眼是瞎的么?”夫人说:“是呀,你怎么知道?”韦固坦白承认道:“行刺你的人,就是我指使的。”于是将前面发生的事,叙述一遍。夫妻二人经这番波折,更加相敬相爱。后来生下儿子韦鲲,做到镇守边关的雁门太守,王氏夫人被封为“太原郡太夫人”。这才相信命运注定的事,是不可改变的。宋城的长官知道了这件事情,就把韦固原来住的旅店题名为“订婚店”。

书证典故

《水浒后传》 

《欢天喜地七仙女》里的月老:“正是一对佳人才子。虽在海外,也是一国驸马,富贵无穷,况天缘是月下老人赤绳系定的,不必多疑。”

《红楼梦》:“自古道:‘千里姻缘一线牵。’管姻缘的有一位月下老人,预先注定,暗里只用一根红丝,把这两个人的脚绊住。”

《浮生六记》:“世传月下老人专司人间婚奂鶳,今生夫妇已承牵合,来世姻缘亦须仰藉神力。”

《儿女英雄传》:1,“莫非他心里有这段姻缘,自己不好开口,却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先说定了我的事,然后好借重我爹妈给他作个月下老人。”2,“今日这喜事,不但有媒有妁,并且还请得是成双成对的媒妁,余外更多着一位月下老人。”

《老张的哲学》:他们信教的不供神,和不供子孙娘娘,月下老人一样。

用法

作主语、宾语、定语;指媒人

一、

语义说明指主管男女婚姻的神。

使用类别用在“婚姻之神”的表述上。

例句

许多未婚男女到庙里祈求月下老人赐给美好姻缘。

在民俗观念中,想要拥有美好的姻缘,就该向月下老人求助。

他们相信这段姻缘是月下老人促成的,所以婚后特地来这间庙里还愿。

经过一番波折,他们还是结成夫妇,冥冥之中或许真有月下老人从中撮合。

二、

语义说明指媒人。

使用类别用在“婚姻媒人”的表述上。

例句

多亏了你这个月下老人,他们才能终成眷属。

他们请了经理来当月下老人,撮合了这桩婚事。

我们能够结为夫妇,真该好好感谢他这位月下老人的牵线。

真是姻缘巧合,我在无意间扮演了月下老人,撮合这对新人。

文化内涵

婚恋命定观

月下老人以赤绳相系,确定男女姻缘,反映了唐人姻缘前定的观念,是唐人命定观的表现之一。唐人以为,人的命运,不是自己可以确定和改变的,“天下之事皆前定”(《感定录.李泌》),“人遭遇皆系之命”(《纪闻.王》),“人事固有前定”(《续定命录.韩泉》)。 

唐人的这种前定观念,当然也表现在婚恋方面,“结缡之亲,命固前定,不可苟求”(《续玄怪录.郑虢州騊夫人》),“伉俪之道,亦系宿缘”(《玉堂闲话.灌园婴女》)。 

月老形象的出现,正是这种命定观在婚恋领域的艺术化、形象化。其实,在李复言《续玄怪录·定婚店》之前,唐人小说中还有类似的形象,戴孚《广异记.阎庚》云: 

仁亶见其视瞻非凡,谓庚自外持壶酒至,仁亶以酒先属客,客不敢受,固属之,因与合欢。酒酣欢甚,乃同房而宿。中夕,相问行礼,客答曰:“吾非人,乃地曹耳,地府令主河北婚姻,绊男女脚。”仁亶开视其衣装,见袋中细绳,方信焉。 

这里自言为地曹的“客”,即是“主河北婚姻”者,同样是通过以袋中之绳“绊男女脚”的方式,确定世间男女姻缘。可见,在唐代,婚姻前定、主于地府冥司是流行和普遍的观念。世间男女之所以能成为夫妻,是由于地府冥吏以绳相系,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 

月老于月下结绳以定婚姻的形象,更具诗意,因而流传更广,遂成为故实,月下老人也因此成为民间家喻户晓的婚姻之神。 

牵红丝

《定婚店》中的月老和《阎庚》中的地曹以绳系男女脚以订婚姻,是唐人命定观念在小说中的形象化呈现,古代男女成婚仪式上拜天地父母时牵红带的安排,也是由此逐渐演化而来。 

在唐代的现实生活中,也已经有用绳相系的方式来选择配偶的记载。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卷上《牵红丝娶妇》条中所载郭元振择妇之事,即是此类: 

郭元振少时,美风姿,有才艺,宰相张嘉贞欲纳为婿。元振曰:“知公门下有女五人,未知孰陋,事不可仓卒,更待忖之。”张曰:“吾女各有姿色,即不知谁是匹偶,以子风骨奇秀,非常人也,吾欲五女各持一丝,幔前使子取便牵之,得者为婿。”元振欣然从命,遂牵一红丝线,得第三女,大有姿色,后果然随夫贵达。 

此事《山堂肆考》等书亦载,张嘉贞有五女,郭元振不能确定到底娶谁,便用红丝相系而牵的办法挑选,这就是所谓的“红丝结褵”。当然,此事实出于传闻(洪迈《容斋随笔》卷一《浅妄书》有辩驳,可参看),然亦可见此类婚姻观念与习俗在民间的起源与演进。 

拴红线后来成为一种婚礼仪式, 到了宋代逐渐演化为 “牵红巾”,宋人吴自牧在《梦梁录·嫁娶》中有详细记载。到了清代,又变成在婚礼中扯起红帛或红布,新郎、新娘“各持一端,相牵入洞房”。这种拴红线、牵红巾或红布的风俗,至现代在有的汉族与少数民族地区还能见到。 

古籍记载

《水浒后传·第一二回》:正是一对佳人才子。虽在海外,也是一国驸马,富贵无穷,况天缘是月下老人赤绳系定的,不必多疑。 

《红楼梦·第五七回》:自古道:千里姻缘一线牵。管姻缘的有一位月下老人,预先注定,暗里只用一根红丝,把这两个人的脚绊住。 

《浮生六记·卷一.闺房记乐》:世传月下老人专司人间婚奂鶳,今生夫妇已承牵合,来世姻缘亦须仰藉神力 。  

《儿女英雄传·第九回》:莫非他心里有这段姻缘,自己不好开口,却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先说定了我的事,然后好借重我爹妈给他作个月下老人。 

《儿女英雄传·第二六回》:今日这喜事,不但有媒有妁,并且还请得是成双成对的媒妁,余外更多着一位月下老人。 

月老祠堂

 中国有不少月老祠,其中杭州月老祠堂,为有史可查最早供奉月老的场所,始建于唐宋,据《西湖笔丛》记载,古时杭州的“月下老人祠”,原在孤山。祠内正中有月老塑像一尊,手执“婚书”,神色和蔼,似在祈求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楹联丛话》说,月下老人祠有副金书妙联,是集古代剧本《琵琶记》、《西厢记》的成句而成:“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

明朝时期,“白云上人”在南宋御园“翠芳圆”旧址建庵,起名“白云庵”。

清朝时期,“月下老人祠”迁入其中,更名为“月老祠”,解放后又更为“月老祠堂”。

白云庵不是尼姑庵,里面都是清修的僧人、道人。清末,这里曾经成为“革命党人”的秘密据点,徐锡麟、秋瑾、孙中山等都在白云庵有过活动。思想进步的道人僧侣也加入了反清组织,辛亥革命胜利,白云庵名极一时。后经历抗日展成,白云庵被日寇焚毁,月老祠堂也未能幸免,后于1946年重建

建国后,著名道长岳崇岱途经杭州,到白云庵月老祠讲道,仔细研究了白云庵月老祠的历史及所在方位,为求免于战争袭扰,保一方平安,遂根据易经五行,及其建筑风格,更名为“月老祠堂”。随着西湖景区对外开放,游客越来越多,白云庵已不适合清修的需要,月老祠堂的道人便移居杭州周边,继续潜心修行。月老祠堂也逐渐被人淡忘。

相关证据

牵红丝确有其事

《定婚店》中的月老和《阎庚》中的地曹以绳系男女脚以订婚姻,是唐人命定观念在小说中的形象化呈现,而这一男女脚的细绳,虽为于小说家想象和虚构,也却堪称绝妙,我想,古代男女成婚仪式上拜天地父母时牵红带的安排,恐怕也是由此逐渐演化而来。

其实,在唐代的现实生活中,也已经有用绳相系的方式来选择配偶的记载。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卷上《牵红丝娶妇》条中所载郭元振择妇之事,即是此类:

郭元振少时,美风姿,有才艺,宰相张嘉贞欲纳为婿。元振曰:“知公门下有女五人,未知孰陋,事不可仓卒,更待忖之。”张曰:“吾女各有姿色,即不知谁是匹偶,以子风骨奇秀,非常人也,吾欲五女各持一丝,幔前使子取便牵之,得者为婿。”元振欣然从命,遂牵一红丝线,得第三女,大有姿色,后果然随夫贵达。

此事《山堂肆考》等书亦载,张嘉贞有五女,郭元振不能确定到底娶谁,便用红丝相系而牵的办法挑选,这就是所谓的“红丝结褵”。当然,此事实出于传闻(洪迈《容斋随笔》卷一《浅妄书》有辩驳,可参看),然亦可见此类婚姻观念与习俗在民间的起源与演进。

观艺术化

月下老人以赤绳相系,确定男女姻缘,反映了唐人姻缘前定的观念,是唐人命定观的表现之一。唐人以为,人的命运,不是自己可以确定和改变的,“天下之事皆前定”(《感定录·李泌》),“人遭遇皆系之命”(《纪闻·王》),“人事固有前定”(《续定命录·韩泉》)。

唐人的这种前定观念,当然也表现在婚恋方面,“结缡之亲,命固前定,不可苟求”(《续玄怪录·郑虢州騊夫人》),“伉俪之道,亦系宿缘”(《玉堂闲话·灌园婴女》)。

月老形象的出现,正是这种命定观在婚恋领域的艺术化、形象化。其实,在李复言《续玄怪录·订婚店》之前,唐人小说中还有类似的形象,戴孚《广异记·阎庚》云:

仁亶见其视瞻非凡,谓庚自外持壶酒至,仁亶以酒先属客,客不敢受,固属之,因与合欢。酒酣欢甚,乃同房而宿。中夕,相问行礼,客答曰:“吾非人,乃地曹耳,地府令主河北婚姻,绊男女脚。”仁亶开视其衣装,见袋中细绳,方信焉。

这里自言为地曹的“客”,即是“主河北婚姻”者,同样是通过以袋中之绳“绊男女脚”的方式,确定世间男女姻缘。可见,在唐代,婚姻前定、主于地府冥司是流行和普遍的观念。世间男女之所以能成为夫妻,是由于地府冥吏以绳相系,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

不过月老于月下结绳以定婚姻的形象,更具诗意,因而流传更广,遂成为故实,月下老人也因此成为民间家喻户晓的婚姻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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