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动宁夏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动宁夏文化旅游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增强宁夏文化旅游的美誉度和吸引力。现面向社会征集宁夏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
一、征集内容
(二)宁夏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范围
国内外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三、征集时间
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2月15日。
四、征集要求
(一)宣传口号
1.口号符合“建设美丽新宁夏 共圆伟大中国梦”主题,内涵丰富,体现宁夏文化旅游内涵及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简洁押韵、易于记忆和传播、朗朗上口,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2.口号字数不超过12个字。
3.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200字以内)
(二)形象标识
1.准确反映宁夏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充分展示宁夏文化旅游形象。
2.设计要紧密围绕文化和旅游主旨、构图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
3.该标识将统一应用于宁夏文化旅游宣传工作,须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延展应用要符合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市场营销活动、公关推广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4.必须契合国内外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能够在宁夏文化旅游国内外市场营销战略、各种市场营销活动中发挥作用,产生影响力和吸引力。
5.来稿以JPG格式电子版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6.应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300字以内)。
五、评选方法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活动主办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并开展网络投票,最终进行复评,评选出宣传口号和标识作品,复评结果将公布至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及相关媒体。
六、奖项设置
1.旅游宣传口号:共设置6个奖项,分别为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作品均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2.旅游形象标识:共设置3个奖项,分别为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7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3000元。获奖作品均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并代扣个人所得税。
七、声明事项
1.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所征集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4.若有内容相同口号,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八、投稿方式
1.宣传口号投递电子邮件时,请以所创作的宣传口号作为邮件标题,后面括号内同时附上姓名及手机号。比如:“塞上江南 神奇宁夏(作者姓名+手机号)”。
2.形象标识投递电子邮件时,请以“ 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作为邮件标题。
3.口号、标识投递唯一渠道为以下电子邮箱:
sqnx2018@126.com
投递联系人:赵燕延、刘仲康
联系电话:0951-5100000
监督电话:0951-6728898 联系人:赵吉刚
附:2018宁夏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