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股权众筹听起来很美,可以让很多并不十分富有的人群通过互联网也有机会做某个企业的天使投资人,使交易双方都收益,但事实真有那么简单吗?
股权众筹听起来很美,可以让很多并不十分富有的人群通过互联网也有机会做某个企业的人,使交易双方都收益,但事实真有那么简单吗?
JOBS法案让我想起盲人摸象的故事,大象的模样因不同的盲人摸到不同的部位而完全不同。对于股权众筹,各种概念的炒作也非常多,几乎是铺天盖地。最近有消息称SEC正在推进这个法案的生效,使得非合格投资人(即非富有人群)可以通过网络的方式投资初创公司。毫无疑问,允许并不富有的人投资5000美元给一家私有的小公司是一项巨大变革,打破了生效了80多年的证券法中的一条简单原则:在没有进行金融知识评估的情况下,拥有足够多的资产去承受投资损失是对投资者最好的保护。
但这对初创公司和投资人来说是个大问题吗?可悲的是,作为一个实际问题,对于非合格投资人来说,这个新政策有些方面将会导致他们在网络上选择最佳投资机会时产生错误的偏差。下面是我为什么有此担忧的几条原因:
大多数退出并非公开发行
投资人投资是为了赚钱,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有一个渠道将其投资变现。公司上市成为公众公司对小股东来说无疑是最佳的获得流动性的方式。但是,大多数流动性事件并非是公司上市。对初创公司投资最可能的结果是失败,第二可能的结果是公司整体出售,而出售时,公司股东往往获得是更多股份(好比参加吃披萨饼比赛,获胜奖品是更多的披萨饼)。没有公开发行时,众筹股权的持有者会很难将其投资变成钱。我真心怀疑,众筹网站的参与者们是否充分了解这种现实情况——Facebook是例外,而不是规则。
众筹并不明智
让并不富有的人参与初创公司的投资,这背后最主要的一条理由是,这可以完全通过网络完成,群众的智慧将会监督和淘汰掉糟糕的项目和恶意的发起人。这个主意不错,但群众与智慧这两个字眼在面对需要专业知识的问题,通常没有交集。在我教群体动力学以及之前做对冲基金交易员时,我就发现,当涉及到诸如投资这样复杂的问题时,如果没有某种形式的认证过程中,群体会变得更愚蠢,而不是变得更聪明。
你可以利用群众的智慧去捕捉群体的行为和情感(这是为什么我认为项目的众筹融资能做得很好),但当需要复杂的分析时,这就不管用了。比如,维基百科作为群众智慧的代表,实际上是一群专家编辑和确认内容的网站。其他的例子?看看你自己的Facebook关注,正在谈论的通常是能够激发情感的一些有趣话题,但当你要寻找信息时,你通常去看受你尊敬的专家的观点。我的观点是,群众不会是管控网络投资的人,而是那些可以成为公司的质量可靠指标的人。换句话说,群众将寻求和渴望得到这样的指引——我很担心,这种渴望会导致所谓的专家操纵的可能性更大。因为....
专家没有动力去引导群众
尽管想象得很好,认为聪明的人将会通告和领导网络投资行为,我也认为有些人会这么做,但现实是判断一个项目是否有吸引力的感觉是一种技能,这种技能是通过经验、交流、努力工作和一些运气才获得的。即便你认为初创公司的成功投资是能够被定量化的,这种定量工具也很难开发出来或免费提供。就我的经验来看,投资自己时间和金钱才获得投资技能的那些人,也想通过因果报应之外的其他方式予以补偿。允许获得补偿(比如AngelList的联合投资)并有可能落地成为现实(成为创投基金的GP或成为天使投资人直接参与投资)的竞争性的网络模式的出现,无疑将消减熟练专家们在众筹股权市场上的利益。
拥有一堆小股东是烦人或糟糕的事情
如上所述,大多数的退出时公司出售,股东会的股票或现金支付。跟公司的一堆小股东打交道,尤其是初创公司,将会增加沟通成本和难度。而且,根据证券法和州公司法对于股票买卖的规定,非富有的小股东参与可能会使得一些交易不可行。这不是一个小问题,我过去多年做过数百并购案例,有众多小股东的公司就是噩梦。另外,JOBS法案中并没有提到这些问题。
因为存在这些限制和困难,我担心的是,JOBS法案下的网络交易所不会吸引最优秀的公司——这些公司不值得花这些工夫,也不值得那些支持他们的专家花工夫。我担心优质项目源仍然触及不到,最优质的项目通常是牢牢地控制住那些最懂行且网络关系最好的人手里。一个平行的、专注于合格投资人的网络市场,可能更有可能来挑战目前的结构。另外,针对产品和项目的众筹融资,更多的是依赖于兴趣和情感,会获得成功。但众筹股权投资?我不认为它值得这么多的炒作。
作者Aberman是Amplifier创投的董事总经理及董事长;译者桂曙光是蓝石天使的创始合伙人及啄木鸟创业俱乐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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