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共发放1.8亿余元,带动吸纳6224人实现就业
2018年,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亿余元,直接扶持自主创业者1764人,带动吸纳6224人实现就业。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获悉的。
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造血式”扶持创业功能和倍增效应,助力“双创双服”活动向纵深发展。为惠及更多有创业梦想的人,针对有些创业者因一些客观原因找
不到自然人担保,也没有可抵押的财产,享受不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难题,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经与沧州建投担保公司协商,由其为创业者提供担保。我市还在全省率先实施全市区域内市县互通式担保政策,即无论担保人单位在市里还是在县里,都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去年以来,已有16名创业者通过互通式担保找到了担保人,顺利地申请到了创业担保贷款。
经过与经办合作银行多次协商沟通,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由沧州银行一家经办变为由邮政储蓄银行、沧州农商银行、沧州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经办,银行之间形成竞争,从而提高放款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保证贷款及时发放。以往,申请者提供房屋抵押担保需要缴纳高昂的评估费。经与合作经办银行多次沟通协调,我市为创业者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采用房产抵押担保时,免除了房屋抵押评估费,并缩
短了财产抵押手续办理时间,由规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
为确保创业担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分比例共同承担贷款逾期风险,并与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权力阳光运行。从2013年(第一年发放创业贷款的年份)至今,累计收回贷款金额134158.13万元,贷款回收率99.9%以上。(记者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