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户提到的拖欠500万余元的款项,薛女士表示这纯属虚构。薛女士向记者提供的视频和图片,证明工程完工后,现场实际漏水严重,呈现瀑布式漏水,地面积水用手可以舀起。
薛女士认为,双方应该就实际产生的损失及合同约定进行质量和损失鉴定。具体是应支付还是赔偿损失,以鉴定的结果为准。
“家具厂商在我公司已经支付60%以上款项、物业及运营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拖走所有家具。我公司不但不欠对方工程款,对方应该即刻返还我公司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
关于绿植摆放费用, 薛女士表示,和广告制作款项一样属于商户公摊费用,“如该费用必须由公司垫付的话,我们也责无旁贷,但同时我们保留对所有商户追诉该款项的权利。”
针对有商户提出的投资损失部分(装修公摊费、违约押金), 薛女士表示,“我公司概不认可。商户在彻底不顾《竞集守艺人联销经营合同》的约定,各种不负责任的违约,我公司不但不认可,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代理律师
隐私权名誉权神圣不可侵犯
涉事商户应依法维权
“作为代理律师,我非常理解涉事商户与供应商的维权行动,也在耐心、细致地向委托人以及委托人所在公司负责人普及法律知识,强调社会责任”。
4月22日,薛女士的代理律师周兆成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委托人所在公司负责人勇敢地站出来,拿出诚意与担当,与“民事合同纠纷另一方”进行“平等、有效和平的对话与沟通”,希望“纠纷双方”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解决纠纷。
周兆成说,本案就是委托人薛女士所在公司与一些商户、供应商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维权者”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网络上却演变为对薛女士个人进行所谓的“爆料”、“揭底”、“人身攻击”,对薛女士“个人身份信息满网传播”,肆意污蔑薛女士 “编造动作片大跌眼镜桥段”、“诈骗犯”、“卷款逃逸”这样的言论完全与事实不符,而且已经对委托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委托人个人名誉造成极大侵犯!
周兆成郑重表示:“作为薛女士的代理律师,我们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追求公平和正义为使命。在接受本案委托后,我也在一直努力积极地试图与涉事商户和供应商沟通”,但是对方也许是出于敏感,始终不愿接听电话,在此我深表遗憾。也希望媒体将我的态度转达给对方,作为薛女士的代理律师,我愿意成为化解双方纠纷的桥梁。但是,我还是想提醒 “竞集文化发展公司的维权者”,不管其自述其行为如何的‘正当性’,我想强调你们应该依法维权,这是法治社会对一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薛女士作为公民,其隐私权、名誉权、个人身份信息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都不能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