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普通高中。一是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学生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发放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助学筑梦、励志成长、担当有为”主题征文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四是做好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立工作,对于达到资助条件而尚未建档的学生要及时帮助其建档;五是对毕业班今年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提前对其进行诚信教育;六是积极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4.初中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学生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的发放工作;三是积极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5.小学(含教学点)。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并配合好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6.幼儿园。张贴《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
(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对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qzzzzx@126.com)。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认真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各个阶段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地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钦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