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获悉,《关于建立鞍山市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库的工作方案》出炉,鞍山将建立文学艺术优秀作品库,展示鞍山文艺创作优秀成果。
为保护和传承我市文学艺术优秀作品,全力扶持保护文学艺术创作,我市将建立文学艺术优秀作品库。作品库构成包括书法作品库,美术、摄影作品库,声乐、器乐、舞蹈、曲艺(含视频资料、曲谱等)作品库,文学作品库,民间艺术家作品(含根雕、剪纸、刺绣等)库,朝鲜族文艺作品库,戏剧、影视作品(含剧本)库。征集作品要求思想性和艺术性并重。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凡人小事,构思巧妙、以小见大,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彰显作者专业的艺术水准。其中,书画、摄影类作品不限尺寸。影视、视频资料不限格式,需有文字说明。凡集体创作的作品主创人员为鞍山籍艺术家。
凡入藏作品均由各分库承办单位和协会接收入藏,颁发收藏证书,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将适时举办征集作品展。
千山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