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从达到复面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复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复面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于复面结束后当场公布。
(二)笔试
笔试考一科,考试重点围绕岗位相适度评价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文字写作和专业能力。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选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公示栏)。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复面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先按照岗位优先条件确定人选,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再按学历高低确定人选,上述条件均一致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按照选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通过面试和笔试后,不是对报考人员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最终认定(最终认定以考察为准),为确保最终入围人员素质,对考察达不到要求的实行淘汰。考察组将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了解,重点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应聘者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适岗评价,如有经考察不合格、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人员素质达不到我区选聘工作需要等任一情形导致无合适人选的,不再进行该岗位选聘工作。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行“特岗特聘”,考核合格的情况下,税后年薪不低于20万元(国企高管不低于此数额,具体标准协商确定),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原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为更好地激励聘用人员干事创业,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实行多劳多得。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期间根据工作表现情况,考核合格的续签合同。受聘人员纳入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末尾淘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应详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工作人员仅通过以下电话联系应聘人员(0535—6922109),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的责任自负,本次报名、考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各类诈骗。
2.应聘人员应关注报名网站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公示栏()发布的最新信息。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通过以上网站发布通知信息,除初审外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本人未关注网站通知等原因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选聘机关无关。
4.在招聘过程中,对未进入下一轮环节的不再进行电话通知,敬请谅解。
本简章由烟台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及咨询电话:0535—6922109
监督电话:0535—6922030
报名及公告通知网站: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附件1:2019年烟台高新区公开选聘专业化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烟台高新区公开选聘专业化高级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