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合肥欢乐岛游乐场内一年轻女子在体验“空中飞人”滑索项目时,从高处平台坠落,不幸离开人世。一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近日,该操作员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合肥市高新区法院获刑。
2018年5月30日上午,在“空中飞人”项目处一名女游客在10多米高处体验时,掉下身亡。“空中飞人”项目位于园区中央位置,由一高一低的两个平台以及缆索组成,人被安全设备固定,从高的平台做“起飞”准备,沿着缆索“飞”至低处平台,就算体验完了该项目。
经调查,该游乐项目滑索设备检验合格,操作人员操作证在有效期内,事故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据检方指控,滑索项目操作人员杨某某,在被害人来到该项目起始平台后,违反操作规定,未按照滑索操作规程为游客讲解和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赵女士双手握住该滑道第一个滑翔吊具吊绳准备乘坐时,杨某某未制止赵女士的行为,便前往操作间启动回收装置的电源按钮,回收左侧的滑翔吊具。由于东西滑道共用一条回收钢索,当回收东边滑道吊具时,西边滑道的滑翔吊具在尚未解开的回收挂钩带动下向前移动,导致没有穿戴好安全带的赵女士从滑翔吊具上掉落至一楼平台身亡。
事发后,欢之岛公司代为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了谅解。
另外,杨某某供述称,按规定该项目前方的安全防护栏是要关闭的,规定需要关闭的安全防护栏,他常年都是打开的,如果这个安全防护栏是关闭的,那么游客是不会掉下去的。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杨某某主动投案,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决,杨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