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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天安新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股东会]天安新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7:11:22 中财网

[股东会]天安新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603725

2019年5月




目 录


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三:《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议案四:《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议案五:《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议案六:《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7)议案七:《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议案八:《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0)议案十:《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11)议案十一:《关于调整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12)议案十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
(13)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的议案》
(14)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5)议案十五: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议案十六: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议案十七: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1、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2、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并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
会的正常秩序。

3、会议审议议案时,只有股东或股东代表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
问和发言;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
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4、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5、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
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
衅滋事、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侵犯公司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
制止,并提交公安机关由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4日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吴启超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参会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主持人宣布股东和代理人到场情况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4、报告并审议议案:
议案1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4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6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7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8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9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0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11 《关于调整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12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
议案13 《关于修订的议案》


议案14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15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6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7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股东发言,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等回答股东提问
6、推举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7、对议案进行表决
8、会场休息(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9、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与会董事、主持人、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12、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018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稳健
发展。现将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经营情况
2018年,国内外经济形势较为复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如房地产行业增
速放缓,汽车销量出现下滑,间接对公司的产品市场销售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公
司面临挑战的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市场机遇,公司多种环保产品的陆续上市,为
公司在高端市场的进一步开拓贮备了能量,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持续技术研发、
新品开发和市场拓展,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业绩。2018年,公司董事会从容应
对各类挑战,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从高端、环保产品入手,促进先
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积极转变发展模式和发展思路,推动各项工作规
范、有序的向前发展。截止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28,121.07万元,比去年
同期下降1.46%,实现营业收入95,528.2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0.99%,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9.6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42%,主要是
因为公司在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客户的过程中,各项销售费用、人力投入增长较
多,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同时,
受2018年原油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价与上年度同期相比
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导致公司经营成本整体上升。

2018年,公司聚焦主业,专注发展家居装饰饰面材料和汽车内饰饰面材料
两大业务,同时,公司倾注了较大人力物力推广环保装饰材料在全屋空间装饰装
修领域的应用,着力打造一站全空间环保系统解决方案,为消费者提供“高效率、
高颜值、高品质、低成本”的整装效果。


2018年,公司在家居装饰饰面材料方面,重点推出了EBPP地板膜,这种地
板膜主要是通过低能电子辐照设备(EB)进行表面处理达到涂层材料制备和改性


的效果,实现地板膜表面高硬度、高拉伸的物性要求,解决了现有产品耐刮、耐
污性能较差的问题,一经推出市场,即受到下游客户的青睐,目前在下游应用方
面正展开深度的战略合作。同时,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4号压延硬片生产线顺利
投产,高端压延硬片产品主要用于装饰、药片包装、电池镀膜等领域,具有极大
的市场空间,截止报告期末,压延硬片产品产生的销售收入超过2,500万元。2018
年,公司在新的应用领域也开发了一些大品牌客户,包括钢板门领域、木门行业
的龙头企业,他们开始启用环保PP膜饰面材料,为PP膜在室内门领域的应用树
立了标杆示范作用。公司在工程单市场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逐步扩大并奠定了
公司品牌产品在地产工程项目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因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政策变动,对汽车产销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对
公司汽车内饰饰面材料的经营也产生了间接影响,目前因政策变动存在过渡期,
但国内汽车市场的增长空间依然很大。2018年,公司汽车内饰饰面材料销售收
入38,536.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1%,公司在稳固现有合作项目的前提下,
大力拓展新主机车型项目量产,持续提高产品品质,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
和服务。

2018年6月,公司成立了控股子公司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通
过改变传统的湿法施工模式,致力于打造成为中国工业化模块内装的环保材料集
成商。天安集成旨在赋能整装品牌、装修公司、房地产行业、设计师群体,为消
费者提供一站式全空间模块化整装解决方案。天安集成整装平台通过空间智能设
计、物料快速拆分系统以及专业设计软件,读取客户端需求,即时高效进行物料
匹配筛选,高效出图。以模块化工业模数设计为施工基准,选择可适应工业化装
修标准的物料进行集约高效安装,达到节本高效快速交付的初衷,可用于精装房、
医院、酒店、办公、学校、专业连锁企业、旧城改造等场景的模块化整装。天安
集成整装平台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暂未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为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效率,减少生产各个环节的浪费损耗,提高团队凝聚力,
2018年,公司导入精益生产体系,对生产车间面貌、设备保养、事业部产品品
质和产业链优化等进行一些列整改活动。精益生产体系的引进和贯彻取得了较大
成效,提高了订单准交率,各部门、人员分工更精细高效,供应链各环节得到了
切实优化,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公司持续注重环境保护与安全


生产,2018年公司环保投入464.57万元,主要用于新增等离子设备、废气静电
处理装置以及旧车间环保处理设备改造等方面的支出。基于公司多年来在安全生
产方面的扎实管理,2018年公司荣获佛山市智能智造及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和佛
山市职业安全优秀企业称号,公司全年未发生重伤以上及火灾事故。

二、2018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的各位董事能够依
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
项议案,履行了诚信和勤勉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公司各项重大
计划的决策和实施,董事会全年召开会议5次,共计审议议案37项。

2018年1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
与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佛山分行申请
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佛山分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8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总经理工作报告、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签订饭堂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
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
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
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
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
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
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
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2019年工作展望
2019年,公司将秉持“成为全球领先的环保艺术空间综合服务商”的企业
愿景和“科技与艺术创造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坚持“创新实现超越”的企业
精神,持续技术研发,不断推出环保新产品。公司继续专注主营业务,大力拓展
家居装饰饰面材料和汽车内饰饰面材料市场份额,同时,致力于打造环保空间装
修设计集成整装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全空间环保系统解决方案。


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将持续增强开发力度,大力宣传EBPP膜的环保性
能,提高市场对环保产品的认知度,着重在地板、木门、护墙、吊顶等领域挖掘
实力客户,同时加大在工程地产项目领域的开发力度,树立示范标杆,起到以点
带面的效果。加强压延硬片产品和药包类产品的市场开发力度,不断抢占市场份
额。不断巩固在汽车内饰饰面材料方面与现有合作主机厂、一级供应商的合作关
系,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产品品质的稳定性,重点维护与开拓西南市场,开发亮


点项目,提高在汽车内饰饰面材料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在设备和工艺技术方面,投入财力物力,更换改造现有老旧设备和生产线,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损耗。提高技术部门对成本控制系统的掌控力,完善新工艺
新配方产品的开发流程。品质部门加强对来料、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检验方法的
运用,提高品质部门在新品开发时对有关性能设计时的研讨及标准制定的参与
度。

在集成整装平台打造方面,一方面把环保装饰材料推向室内全空间装修装
饰领域,涵盖吊顶、门窗、护墙、地板、柜体等,不断扩大家居装饰饰面材料的
市场空间。另一方面,通过打通空间材料供应商、产品端供应商、设计师团队、
施工团队等产业链,为消费者带来高效率、高颜值、高品质、低成本的装修体验,
成为工业化模块内装的环保材料综合服务商。

在内部管理提升方面,公司持续打造精益改善的文化氛围,从生产事业部
门到职能部门,人人参与精益,事事持续改善,搭建常态化的总经理巡线和改善
提案评比平台,不断地提升员工的实操能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损耗,真正做
到降本增效。2019年,公司信息化升级项目将全面开展,通过充分的项目规划、
一线调研、数据采集、人员培训,旨在实现企业的生产过程、物料移动、事务处
理、现金流动、客户交互等业务过程的数字化,整合企业优势资源,以获得更大
的经济效益。

在人员培训方面,公司建立和培养内训师团队,促进公司内部经验的萃取、
留存、共享,并推广线上学习项目,以丰富线上培训内容,开发公司内部培训课
程,激发员工自我学习热情,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动力。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二: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2018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
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
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8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广
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成员通
过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并
对有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们一致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拟签订饭堂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

2、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监事会对2018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
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重大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均能够得到很好落实,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核算和监督体系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行为。监事会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办法的规定,为
募集资金开设了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和使用情况进行披露,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闲置资金收益,不存
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交易定价公平、公允,没有违法违规事项,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
生其他对外担保的事项。

四、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持续监督并
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将坚持以财
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防范和
降低公司风险,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三: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
地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18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3人,其中独立董事吴兴印先生、谭文晖先生由2014年
1月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郑德珵先生经2014年7月召开的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人数达到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基本情况如下:
1、郑德珵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
高级经济师。现任国务院侨办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优秀专家,广东
留学博士创业促进会会长,广东经济学会副会长,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金融
专业委员会首席经济学家,广州风险投资促进会会长,中山大学新经济研究中心
主任兼研究生导师。曾任中山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教
授助理,美国世界银行顾问,广东省与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省与广州市社科院
客座研究员,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监事长,广州广证
恒生证券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经济学家,广东广州日报粤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电集团及广州广日集团
独立董事。现任广州众诚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独立董事。


2、谭文晖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
大学管理学院,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美


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财务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广州衡运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7年任广州市儒兴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014年至2017年任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任佛山市南华仪器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3、吴兴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职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现任广东至高律
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
律师协会副会长、佛山市党代表、佛山市法律顾问团成员、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佛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届执委等、兼任菱
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有完全的
独立性。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的次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次数

以通讯方
式参加次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郑德珵

5

3

2

0

0

1

谭文晖

5

5

0

0

0

1

吴兴印

5

4

1

0

0

1



2018年,第二届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共审议了39个议案,并参加了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我们主动调查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期间,我们认真审阅文件,并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我们
认为公司在2018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全部投了赞成票。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能够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
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进
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除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
以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为公司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之外,不存在为其
他公司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和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检查了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募集
资金设立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8年度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
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发布定期公告4份,临时公告81份。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并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和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切实维
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6、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认为公司进一步地强化内控体
系建设和持续的优化,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
个环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并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门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
在专门委员会中均有任职,并相应制定了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2018年,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均认真参与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和
各项活动,加强与董事长、管理层、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审计部门的沟通,
对各项议案进行研究和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通过自己的专业知
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为董事会科学高效的
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年,在公司的配合支持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勤勉的
精神,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四: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概述如下:
一、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2018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8年度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天安
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三、主要业绩指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增长率

营业总收入

955,282,112.95

964,863,040.75

-0.99%

利润总额

51,996,821.66

62,535,075.08

-16.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48,995,985.84

55,313,538.70

-1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66,878,573.84

-15,949,001.02

519.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93,571,609.83

-234,477,959.96

60.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3,760,674.43

343,327,374.38

-106.92%






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增长率

总资产

1,281,210,660.86

1,300,162,046.99

-1.46%

其中:流动资产

695,493,316.27

795,055,790.27

-12.52%

非流动资产

585,717,344.59

505,106,256.72

15.96%

总负债

464,990,361.70

515,986,540.26

-9.88%

其中:流动负债

430,513,158.60

471,755,549.15

-8.74%

非流动负债

34,477,203.10

44,230,991.11

-22.0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

815,569,892.57

784,175,506.73

4.0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五: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95,985.84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3,022,007.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至2018年12月
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0,314,830.54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46,68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601,600.00元(含税),
共计转增股本58,672,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5,352,000
股。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六: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天
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9号文)
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68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4元/股。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9月6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59.52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2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33.4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63号”验资
报告。

(二)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152.88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2,349.54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人
民币368.96万元),现金管理余额合计人民币3,6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要求和审批等情
况,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
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中。于2018年8月3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称“三方监管协


议”)。于2018年9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安徽天安”)与光大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荷园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以下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开设的账号757900037610988募集资金专
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
户的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6月20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城南支行以及保
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
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至2018年12月
31日余额

专户用途

安徽天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荷园支行

392100100100120547

14,068,317.27

安徽天安环保装饰
材料建设项目

安徽天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

9550880096152400150

9,427,066.16

安徽天安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合计



23,495,383.43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至2018年12月31
日现金管理余额

安徽天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荷园支行

392100100200043713

18,000,000.00

安徽天安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9550880096152400150

18,000,000.00



合计



36,000,000.0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359.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498.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152.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如有)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1、环保装饰材
料建设项目

不适用

23,500.00

不适用

23,500.00

9,872.40

20,541.50

-2,958.50

87.41

2020年上半年

项目尚在
建设中





2、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不适用

4,500.00

不适用

4,500.00

1,626.15

1,877.92

-2,622.08

41.73

2020年上半年

项目尚在
建设中





3、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4,733.46

不适用

4,733.46

0.00

4,733.46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不适用

32,733.46

不适用

32,733.46

11,498.55

27,152.88

-5,580.5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因公司处于业务拓展期,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受公司自有资金及融资进度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导致公司募投
项目建设进度与计划进度有所差异。另外,由于公司需结合现有经营变化情况,进行供应商的选择、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所
需时间较长。因此,将“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的整体完工时间延期调整至2020年上半年;
(2)受公司自有资金及融资进度、地质状况、自然雨雪天气等因素影响,研发中心大楼的建设工程进度较计划进度有所延误。

另外,由于公司为保证生产工艺先进性,在设备选型上更为严谨,同时需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供应商的选择、设备采购及安装调
试,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延期调整至2020年上半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9月2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057,916.30元置换截至2017年8月31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681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对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
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
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18年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人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期限

预期年化收
益率(%)

期末余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荷园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
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
益型

1,800.00

2018-5-17

2018-6-19

4.08至4.12

0.00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荷园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
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
益型

3,400.00

2018-5-17

2018-8-15

4.43至4.47

0.00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荷园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
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
益型

2,500.00

2018-5-17

2018-10-15

4.43至4.47

0.00

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号”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益型

3,100.00

2018-5-25

2018-8-23

2.6或4.6

0.00

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号”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益型

300.00

2018-5-25

2018-6-25

2.6或3.9

0.00




序号

受托人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期限

预期年化收
益率(%)

期末余额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荷园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
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
益型

3,000.00

2018-09-21

2018-10-22

3.39至3.43

0.00

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益型

2,800.00

2018-09-28

2018-10-29

2.6或3.5

0.00

8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益型

900.00

2018-11-2

2018-12-3

2.6或3.5

0.00

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分行

广发银行“薪加薪
16 号”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
益型

1,800.00

2018-11-2
至2019-5-6

2.6或4.0

1,800.00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荷园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
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
益型

1,800.00

2018-11-2
至2019-3-1

4.04至4.08

1,800.00

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荷园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
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
益型

1,600.00

2018-11-2

2018-12-3

3.39至3.43

0.00

1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荷园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
结构性存款产品

保本浮动收
益型

1,300.00

2018-11-2

2018-11-16

3.09至3.13

0.00

合计

24,300.00

-

3,600.00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
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七: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组织编
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已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
履行审计职责。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决定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
安”)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
天安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2,706.40万
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
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总额不超过45,256.40万元
(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担保金额)。

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
所列:

序号

授信主体

授信银行等金
融机构

授信金额
(万元)

授信条件

备注

1

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分行

17,000.00

信用方式

-

2

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珠海华润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行

20,000.00

可以最高不超过
3,000万元给安徽
天安使用,并由公
司提供担保

-

3

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
市分行

21,450.00

信用方式

-

4

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17,000.00

可以最高不超过
5,000万元给安徽
天安使用,并由公
司提供担保

-

5

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

10,000.00

信用方式

-

6

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分行

25,000.00

公司自有土地厂
房抵押

2019年预计变
更授信条件
为:信用方式

7

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分行

20,000.00

公司自有设备土
地厂房抵押,安徽
天安提供担保

2019年预计变
更授信条件
为:信用方式




序号

授信主体

授信银行等金
融机构

授信金额
(万元)

授信条件

备注

8

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佛山分行

10,000.00

信用方式

-

9

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广东华兴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行

7,000.00

安徽天安土地厂
房抵押,安徽天安
提供担保

2019年预计变
更授信条件
为:信用方式

10

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行

10,000.00

信用方式

-

11

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行

15,000.00

信用方式

-

12

广东天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


远东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

2,051.20

安徽天安提供担


-

13

安徽天安新材
料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安徽
省分行

6,000.00

公司提供担保

-

14

安徽天安新材
料有限公司

广东耀达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

2,205.20

公司提供担保

-

合计

182,706.40







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根
据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要求,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
产进行抵押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的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和业务品种等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等综
合授信事宜及其项下的具体事宜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上述
授权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被担保人安徽天安的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谭现代产业园光辉大道20号。

3、法定代表人:洪晓明。

4、注册资本:48,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3年7月12日。

6、公司持有安徽天安100%股权。

7、经营范围:压延薄膜、尼龙贴合布、塑胶真皮印花,压延发泡人造革、
汽车内饰材料、高分子材料生产、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
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0,686.02

62,467.38

负债总额

9,377.80

13,706.19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37,424.67

32,427.83

净利润

2,547.03

1,400.43



注:上述安徽天安2016年度和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十: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健全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
的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以及《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19-2021年)》,具体内容已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十一:
关于调整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监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合规运作发挥积极监督作用。公
司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拟对公司监事发放津贴,每人每
年一万三千元(含税),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另外按其岗位工资领取相应薪酬。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十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2018年10月修订)、《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拟对《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146,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17,601,600.00元(含税),共计转增股本58,672,000股。如经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05,352,000股。鉴于上述变动,公司拟在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
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68万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5,352,0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668万股,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5,352,000
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属于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
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同意。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的本公司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
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的本公司
股份时,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行。


新增

第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达到该比例之日
向公司做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八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
应当在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
报告。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
在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一)其持有股份增减变化达百分之五以
上时;
(二)其持有股份进行质押时;
(三)其持有股份被司法冻结时。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
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
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
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其他
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
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
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
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利
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与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实现
机构、业务、人员独立,各自独立核算、
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充分尊重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与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实
现机构、业务、人员独立,各自独立核算、
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
会计活动。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没
有上下级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
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机构下达任何
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
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应充分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
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不得占用、支配
公司资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内部机构与公司及其内部机构之间
没有上下级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规定程序干涉上市公司的具体
运作,不得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新增

第四十三条 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监
事候选人的,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本
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结果
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设置批准程序。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干预
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不得越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直接任免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

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
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
..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七)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
..
(十四)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
买、出售资产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中指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监管部门认可的
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出席。


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中指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监管部门认可的
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
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
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
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
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
事项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增加

第六十一条 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
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
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
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
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
项。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
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
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
易;
(六)公司年度报告;
(七)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
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
项。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30%的;
..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
(四)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
资产或者担保金额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
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
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
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信函、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等。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五日
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情况紧急或遇不可抗力,需要尽快召开董
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
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
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信函、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等。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五日
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情况紧急或遇不可抗力,需要尽快召开董
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
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
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董事会应当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所有
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两名及以上独
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证不充分
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




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
以釆纳,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
况。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
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
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
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
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
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
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
票权。


第一百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
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
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
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
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
权利,委托人应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独
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董
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
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新增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
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
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第一百三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
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拟对对《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新增

第十三条 股东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
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达到该比
例之日向公司做出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
应当在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
报告。


第十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
应当在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
书面报告。

(一)其持有股份增减变化达百分之
五以上时;
(二)其持有股份进行质押时;
(三)其持有股份被司法冻结时。


第十五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的义务。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不得
违规要求公司提供担保,不得利用关联交
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
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
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必须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第十六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
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的义务。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不得违规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
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对公司
的控制地位谋取非法利益。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
位,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必须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
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和决策、监督能力。

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
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
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监
事候选人的,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
和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结
果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设置批准程
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不得干预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
程序,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直
接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
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
力。





第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决议;
..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

第二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
(十四)审议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
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充分披露董
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
事选举事项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
召开前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
资料,..

第九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
产总额30%的事项;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以普通
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以
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 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延期至2020年上半年。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
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从维护
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结合
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决定将以下
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1、因公司处于业务拓展期,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受公司自有资金及融资进
度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导致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与计划进度有所差
异。另外,由于公司需结合现有经营变化情况,进行供应商的选择、设备采购及
安装调试,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将“环保装饰材料建设项目”的整体完工时间
延期调整至2020年上半年;
2、受公司自有资金及融资进度、地质状况、自然雨雪天气等因素影响,研
发中心大楼的建设工程进度较计划进度有所延误。另外,由于公司为保证生产工
艺先进性,在设备选型上更为严谨,同时需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供应商的选择、设
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延期调整
至2020年上半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议案十五: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吴启超先生、徐芳女士、
白秀芬女士、沈耀亮先生、宋岱瀛先生、洪晓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启超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7月出生,毕业于深圳大学,本科学历,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EMBA。曾任职于广东省对外经济发展公司佛山城区公司,
先后担任勤昌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副总经理、佛山市城区华宇经济发展有限
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EXCEL GLORY(AUSTRALIA)PTY.,LTD.
董事、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佛山市易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担任的社会职务主要有佛山市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曾被评为“广东
十大经济风云人物”、“佛山市创新领军人物”、“佛山·大城企业家”、“2017年
禅城十大新闻人物”。

2、徐芳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9月出生,毕业于湖南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省金盛期货经纪公司结算员,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主办、财务部经理,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广东
圣都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3、白秀芬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佛
山市北江机械厂财务副科长,2001年6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科长、
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2年8月起担任天安有限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4、沈耀亮先生,中国香港居民,1974年3月出生,研究生毕业。曾任中化
广州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广东金安奔力贸易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广东天
耀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盈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5、宋岱瀛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6月出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本科
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冠丰公司技术科主办科员、
生产科科长,2003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技术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研发中心
副主任等职,现任广东省塑料与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2016年获得佛山市“佛山.大城工匠”荣誉称号。


6、洪晓明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佛山市


城区华宇经济发展公司,2002 年起至今,历任公司董事、行政总监,现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安徽天安执行董事、天盈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启虹有限公
司董事。




议案十六: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徐坚先生、安林女士、蔡
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坚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6月出生,毕业于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专
业,博士研究生。历任北京化工学院讲师、高分子物理与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
主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
主任(东华大学)等职。国家863计划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国家973计划碳纤
维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基础科技条件平台大型科学仪器中心负责人。中国材料
研究会副理事长。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02国际主席。现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
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委员会专家、
国家重点科技计划专项专家组专家。中国复合材料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市化学会
副秘书长。《高分子通报》、《化工新型材料》副主编。

2、安林女士,中国国籍,1969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所长助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蔡莉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7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专业,硕
士研究生。历任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法官、副庭长、佛山市中级法院法官、广东启
源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现任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约调解员、广州德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总顾问、广东省
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广州动漫行业协会副会长、原创易安(广东)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顾问、中华遗嘱库特约律师。




议案十七: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第二届监事会提名黎华强先生、王东勇先生为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4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黎华强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职
于佛山市泰华化工商行。200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
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担任的社会职务有滁州市人大代表、全椒
县政治协商委员会常委。2018年被评为“安徽省第六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
军人才”。

2、王东勇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
司技术部科长、技术部经理、技术部部长。现任公司汽饰皮革事业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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