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的常见类型: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厂商名称专有权、服务标志专有权、原产地名称权、商业秘密专有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及植物新品种权等。
知识产权的特性: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除了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权利人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拥有或者使用。
5、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6、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其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法律工作,如需将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最大价值保护,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