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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紫棋”被注册商标,解约后她连名字都没了

  前些日子,著名歌手创作歌手邓紫棋(原名邓诗颖,代表作《泡沫》等)与签约公司闹解约一事,成为不少人关注焦点,尤其因为这次解到约涉及版权纠纷,邓紫棋可能无法再用“邓紫棋”一名作为艺名,从而颠覆大众看法。还有人认为,邓紫棋连自己的名字都会成为泡沫!

  邓紫棋出道以来,一直使用“邓紫棋”一名,而她作为一名创作型歌手,一旦改名,之前以这个名字发表作品的版权就将不再属于她了。

  

  原来,早在2014年9月5日,蜂鸟音乐有限公司就申请了“邓紫棋”的商标,在2015年10月21日进行注册公告,有效期10年。

  若解约后,邓紫棋因为名字被注册成商标,从而具有知识产权及法律保护,她可能无法再用该名进行新歌发布,以及拥有过往歌曲的版权!

  

  但是,随着法院裁决公布,我们又看到了社会公正的一面!法院认为,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格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记姓名,而且也包括笔名、艺名、别号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邓紫棋的知名度很高,与“邓诗颖”形象的关系同样十分密切。在这种情况下,蜂鸟音乐没有得到授权邓诗颖的授权(即私自注册),直接申请“邓紫棋”申请注册商标,这可能会损害邓诗颖的姓名权。

  

  最后,事情出现反转!泡沫破灭的是蜂鸟音乐有限公司!

  

  企业及时注册商标,极其重要!

  

  某些人为盈利及扩大知名度,希望从中获益,就会干商标抢注这种事,如方大同、李连杰、姚明、林书豪、易建联都曾遭遇抢注,2001年,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未经姚明许可,擅自将姚明的签名作为商业标识在其生产的服装、鞋等商品上使用,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

  对企业而言,商标抢注也是一件头疼事,如著名的“天猫”商标,原本不属于阿里巴巴,后经交涉,阿里巴巴以1111万元的天价购买!

  

  由于中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所以为保护企业最高利益,旗下LOGO与名字最好尽快注册商标!避免被冒用!时间财富拥有商标注册入口,快速审核流程,高通过率,可为您的商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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