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担保、无抵押、放款快,只需一张身份证就能借到钱,如此方便、快捷的贷款方式,背后的“套路”却让借款人苦不堪言,到手的现金不仅打折,逾期还款还有高额罚息等霸王条款约定。近日,安徽省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就打掉了这样一个“套路贷”涉恶团伙,涉案的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陷入“以贷养贷”黑洞 又遭暴力催债
4月10日,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接到受害人丰先生报警称,他借高利贷后,被人多次恐吓,私人住宅也遭非法入侵,请求警方帮助。
据丰先生讲述,2018年10月23日,他因急需资金周转向一专门放贷的男子借款10000元,不曾想,他却因此落入对方设置的陷阱中。丰先生称,借贷合同写明借款金额为10000元,21天为借款周期,约定利息为3000元,但放款时实际到手的仅有7000元,3000元利息已被提前扣除。
11月12日,是合同约定还款的日子,由于手头紧,丰先生准备次日还款,而放贷的男子则以丰先生违约为由,除加收500元违约金外,还要丰先生支付第二周期3000元的利息。
面对高额的利息,暂无能力还款的丰先生在对方的提示下,再次借款10000元,至此,丰先生陷入了“以贷养贷”的黑洞,两次借款实际到手14000元,而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丰先生分批偿还了对方“逾期违约金”、“周期利息”共32800元,仍欠对方20000元本金无力偿还。而在被催款期间,放贷男子多次通过恐吓或扬言霸占住进丰先生家房屋等方式滋扰、纠缠,给丰先生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
三人合伙非法放贷 一年放贷40余次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接到丰先生报警后立即展开侦查,一个以程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警方又很快锁定了该“套路贷”团伙另两名骨干成员岳某和戚某。4月10日晚,民警迅速行动,将程某、岳某、戚某等三人抓获。
经查,现年36岁的程某是亳州市利辛县人,岳某、戚某是阜阳市人。据了解,程某和戚某以前曾从事汽车抵押借贷生意,2018年4月起,两人和岳某一起做无抵押的身份证贷款。警方调查发现,程某、戚某、岳某等三人虽没有成立专门的放贷公司,合伙实施的却是以“套路贷”为表现形式的违法犯罪。他们通过张贴小广告、微信朋友圈宣称,不用征信,无抵押、无担保,即时放款,对外承揽放贷业务。
当有客户借款时,程某等人先以“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名义,诱惑借款人签下“空白合同”,而在放款时再收取高达30%的“砍头息”。当借款人无力偿还时,程某等人就利用“空白合同”等方式虚增借款人债务,并以各种理由对借款人进行威逼利诱,采取恐吓、敲诈勒索等恶劣的逼债手段。
经民警初步调查,在近一年内,该团伙先后在亳州市区及谯城区古城、古井、淝河等乡镇非法放贷40余次,涉及被害人30余人。
民警揭秘“套路”行为 五步带人“入坑”
据一位办案民警介绍,根据程某等人的交代,民警对该团伙作案手段进行梳理分析,发现这种“套路”手段大致分为五个步骤:找客户、谈额度、签合同、放款、催账。
首先由其团伙三人或其朋友分别在不同的QQ、微信群中发布无抵押、无担保的借贷广告,撒网寻找客户,客户特征很简单,有贷款需求就行。
当有客户联系他们时,程某等人会实地调查客户的家庭成员及不动产等情况,以此确定贷款额度。调查时,程某等人同时会对客户的不动产及手机通讯录拍照留存。
签合同是该“套路”最为重要的环节。程某等人通过自己的制式借条、合同、客户承诺书,以“无担保、无抵押”为幌子,麻痹贷款者签字,而签订的借条、合同等大都预留空白,客户承诺书等也是大玩文字游戏,挖好坑等着客户跳。
合同签订后,当天扣除贷款金额的30%,作为客户提前支付的利息。而对于还款能力差的客户,放款时,还会根据贷款金额以租客户房子为名签订虚假的租房合同,以便上门催账时威胁客户搬走,供自己“合法”租住”。
当有受害人逾期不还时,程某等人先以高额利息、家访费等名义收取费用,之后利用受害人急于用钱的心理,诱导受害人“以贷还贷”。如此操作,受害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就呈几何式倍增。催账时,程某等人通常通过轰炸通讯录、威胁谩骂受害人及家人,甚至将受害人的住房或家人的照片发到受害人手机上,造成受害人心理恐慌,软硬兼施逼债。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戚某、岳某三人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