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方面则回复“一直重视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法律的问题交给专业人士处理,相信法律自有公断。”
视频源是蔡徐坤在《偶像练习生》时期的自我介绍,他以打篮球开场,接着以跳舞结束。
当时这段视频并没有引起注意,2019年1月份,蔡徐坤官宣NBA官方形象代言人后,这段视频被好事者挖出。
笨拙且略带做作的篮球动作,加上自带鬼畜气息,这段视频怎么能逃得过B站up主的毒手?
于是“打篮球”视频被有才的UP主进行再创作,改编成各种形式,手绘、鬼畜、模仿、代码等,蔡徐坤也成了近2个月B站鬼畜区红人。
这里简单解释一下,鬼畜在视频文化中,通常指的是通过视频(或音频)剪辑,用频率极高的重复画面(或声音)组合而成的一段节奏配合音画同步率极高的一类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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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其中,有部分视频已经超出恶搞性质,不仅对蔡徐坤进行人身攻击,甚至还涉黄暴血腥。
前方高能,慎入!
说实话,在全民娱乐时代,恶搞明星不稀奇,比如吴亦凡的“大碗宽面”、唐国强“挖掘机”“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等等。
但像故意P成“断头”“头被劈成两半”这种恶心恐怖的视频,已经远远超出正常玩梗范畴,变成一种恶意丑化和侮辱。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B站审核机制存在漏洞,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些为了博眼球赚流量的UP主,也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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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维权微博发出后,接下来剧情发展让娱妹有点懵了。
也许是逆反心理作祟,蔡徐坤维权后,B站出现越来越多恶搞他的视频,点赞量频频破万,就连从不关注“蔡徐坤”“鬼畜”等标签的用户,也被反复推荐观看。
就在蔡徐坤工作室公开律师函的当天,B站蔡徐坤官方粉丝团做出一个重要决定,宣布退出B站所属账号,并表示永久不再更新。
对于这样一种行为,有人觉得他们做得对,也有人认为他们实在太“玻璃心”,在微博等平台对蔡徐坤及其粉丝恶言相向。
不仅对蔡徐坤本人及其粉丝进行恶意辱骂,4月14日,“正义路人”还自发组织去爆蔡徐坤吧。在蔡徐坤贴吧首页,飘着不少毫无意义的嘲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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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举动看似是对蔡徐坤个人的嘲讽,其实是对流量小鲜肉偏见。因为蔡徐坤不仅代表自己,他已经变成一种符号,代表了流量明星、娘炮、脑残粉……
因为是流量,所以“活该”被骂、被诅咒。
在他之前,这一符号的代名词是鹿晗、TFboys、EXO……他们实力不弱,才艺多样,甚至比一般人更加努力。
蔡徐坤在2018年出了一张团体专辑,7首原创歌曲,17场巡回见面会,6场海外公演,超过150个音乐舞台。
张艺兴在韩国当练习生期间,每天绑着两三公斤沙袋训练12个小时。
鹿晗3天跑了22家影院路演,花了2天时间拍摄MV,期间只睡4个小时。
但因为这种固有化的符号,他们无一例外成了全网公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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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明星本来就是公众人物,既然获得高出常人的关注度和薪酬,就得承受对应的负面压力。
但他们有实质性的黑点吗?
如果说这些流量小鲜肉出轨、吸毒,做出不道德或者违法行为,那躺平任嘲,相信粉丝也完全没话说。你也可以批评他们唱歌不好听、实力太差,但若只是因为长相不符合审美,就恶意中伤、造谣生事、诽谤,那就是你的问题了。
伏尔泰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然而现在有这么一群人,自己可以随意恶搞他人,以侮辱诋毁他人为乐,却不容许别人维护合法权益,这又是什么道理。
换位思考,如果你的个人视频遭黄暴恶搞,你还笑得出来吗?
让人不禁想问,流量难道就没有人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