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榨”榨出60万元。纪朴成投资建设了4座水电站,2010年初,他向毛绍烈提出要建一座水电培训中心。经过考察,纪朴成选中贺州市区东南方向羊角山附近一块50多亩的地,然后把用地报告递到住建委。纪朴成想,这事当初是经过毛绍烈同意的,也是毛绍烈让他去选地点的,应该能给批吧。这想法太天真了,在毛绍烈那里,没有好处的审批比登天还难。几个月过去,纪朴成又急了。60万元送上后,事情才办成。
“三榨”榨出100万元。上世纪90年代初,纪朴成出资860万元帮原贺县糖烟酒公司偿还工商银行贷款,后原贺县政府还了纪朴成500万元,尚有360万元欠款。2010年上半年,纪朴成打了一个报告给贺州市政府反映此遗留问题。同年8月,市政府专门开会研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内容是由市政府出让一块土地,用收益所得偿还纪朴成。此后,纪朴成经常联系毛绍烈,希望他快点审批这个土地出让方案,毛绍烈总是说“快了快了”。纪朴成想,市政府都以正式文件确认自己的债权了,毛绍烈也不用特别卖力去运作,总不能再要好处费吧。
随着时间流逝,纪朴成知道自己又天真了。2010年冬天的一个晚上,他约上毛绍烈,开车在市区附近兜风。“住建委方案都出来了,为什么迟迟不给我批文,到底是怎么回事……”毛绍烈不答话,任由纪朴成发牢骚,最后只说了一句,“换了几届领导,早没人理这事了,这笔钱加上利息快六百万了吧。”一听毛绍烈算出这个数目,纪朴成就打了个寒战,狭小的车内空间里,他感到有一张血盆大口伸了过来。果然,毛绍烈继续说:“如果我不管的话,你就是白丢了,是不是一人一半?”毛绍烈开价300万元,最后两人讲到100万元。
从2010年2月至2011年上半年,毛绍烈共收受纪朴成贿款290.6万元。
双面人生终于落幕
熟悉毛绍烈的人都知道,工作中他是个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的人,决定要做的事,克服万般困难也要办到。这样的工作作风在不知情者看来很有个人魅力,为其暗藏的私心做了最好的“保护伞”。
2001年,毛绍烈还在钟山县当县长。县政府欠各种工程款较多,其中就有个体老板黄明的200多万元。当年5月的一天,黄明找到毛绍烈,希望帮忙解决欠款问题。随后,毛绍烈对财政局作出批示:“不管用何种方式都要先拨付欠黄明开发西路工程的80万元工程款。”这种没有一点商量余地的指示逼得财政局没办法,只得从内部财政专户拨出80万元给黄明。当时,很多人对毛绍烈这种“不管用何种方式”都要办到的风格肃然起敬。其实,他们哪里知道,工程款拨付后,毛绍烈私下收了黄明6万元贿赂。
毛绍烈是一个既要求下属卖力工作,自己也拼命干事的领导。2008年,贺州市决定建设一条从贺州到湖南永州的高速公路。在项目的立项阶段,毛绍烈亲自联系外商,负责组织协调。一年多时间里,他带领有关人员跑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交通部以及自治区相关部门,落实土地指标和项目核准事项。可以说,没有毛绍烈的努力,就没有永贺高速公路项目的落实。可惜,会干实事的毛绍烈始终不忘私事,收受了承建该高速公路的某公司董事长刘新现金26万元和一套在深圳的房产。
工作上,毛绍烈的双面性格十分明显,生活中却又是另一种表现形式。不论在哪里执政,毛绍烈都没有传出过桃色新闻,表现出一副正人君子、不近女色的形象。可案发后毛绍烈却交代,他当上领导后,权欲色欲同时膨胀,先后与十多个女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如此“正人君子”,令人哑然。
2012年3月,毛绍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经查,毛绍烈于1996年至2012年,利用职务便利为37人谋取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审批、职务升迁等方面的利益,收受财物1138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923万元。
2015年3月26日,贵港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毛绍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
日前,毛绍烈入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