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保证金管理办法:
到目前为止,我国期货市场已经从理论到实践走过了20个年头。
在这20年的理论研究与实践进程中,期货保证金的安全始终是监管部门矢志不移的追求目标,也是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的基础和监管部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核心。
为了比较彻底地解决期货保证金的安全管理问题,在监管部门的努力下,在完成保证金封闭管理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2006年5月中国证监会设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将期货市场的客户资金全部纳入了监控范围,改变了我国期货市场传统的保证金监管理念和方法。
2007年4月15日开始施行的期货保证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从法规高度确认了我国创立的保证金安全监控体系的合法地位。
期货市场在新的保证金安全监控体系下,没有像当初许多人担心的那样萎缩或低迷,而是在市场保证金总额、交易金额以及交易量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与此同时,期货保证金安全监控体系的构建,也在实践中得到了期货公司股东、经营层以及投资者的高度认同,取得了多赢的市场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