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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理财保险的误区

  购买理财保险的误区:

  误区一:保险理财类产品一定能赚钱

  保险理财产品最大的功能是保障,投资收益都是附加功能,并且大都跟保险公司的收益相关,一定会有风险,这是保险理财产品的特点。一般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所缴纳的费用会分为3个部分,一部分用来保险的保障功能,一部分用来投资,相当于给保险公司投资,还有一部分用来保险公司扣除相应的费用。专家建议,购买保险理财产品要理智,重保障轻理财,它不是一款完全收益性质的金融产品,一定要先考虑保障功能,再选择其投资效益。

  误区二:没有手续费,可以省很多钱

  比如打新产品,大多都没有参与费、退出费之类的,但是产品管理费是有的,部分银行也叫做产品收益费,这些都是在申购新股成功获得的净价差收益中提取的,有的为净价差收益的18%,有的为20%。

  误区三:预期最高收益等同于实际收益

  很多投资者往往把“预期最高收益”等同于其最终能够获得的收益。因此,在购买理财产品前一味追求预期收益指标,而在理财产品到期后,如果出现最终收益低于预期最高收益时,投资者便会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预期最高收益”指的是在理想情况下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这其中是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预期收益可能最终不能实现。投资者在阅读产品指南及条款内容时,须同时关注其中列出的较差或最差投资收益情形。

购买理财保险的误区(图1)

  误区四:只买合同上写明保本保收益的产品。

  有的客户对理财产品合同中有关是否保本保收益的条款特别看中,认为这个要素最为关键。实际上这是不全面的,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中大部分都属于不保本型,但是银行会通过各种保障措施,来保障产品本金和利息如期支付给客户。举例来说,D产品是某高速公路项目信托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有国家开发银行做后续贷款,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实际上该类产品反而比写明100%本金保证的结构性理财产品风险要小。

  误区五:不敢买不写预期收益的产品。

  有的投资者对合同上面写不写预期收益很在乎,认为写了就一定可以拿到这样的收益率。实际上,有些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只是一个估计值,如新股申购投资方向的理财产品,可能产品合同上面写的只是收益可能性较大的一个预期收益率区间,无法写明具体数字。举个例子,E产品是投资全球资源类基金精选配置的理财产品,合同上面没有写明预期收益率是因为该产品是创新类理财产品,并没有历史数据可以参考,但不代表产品设计有缺点,反而这类产品最可能是较快抓住投资机会的新产品。

  误区六:在银行卖的理财产品都是银行发的。

  在银行渠道里,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都是银行自发的,但也不排除银行作为代理销售其他的理财产品。如某些银行理财产品的说明书中,明确写着“银行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这样的声明。银行只承认是代理、委托关系,若出了事,它不负责。

  误区七:买熟人保险一定稳赚。

  投资型保险是存在风险的,与保险公司经营状况有关,所以与是不是熟人并无关系,请大家购买时一定要选择大型保险公司及负责人的保险代理人。在选择产品时,如果保险销售人员一味强调其产品的收益特性,请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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