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比价指数,只能反映出口商品相对于进口商品的价格地位,它没有包括出口数量增减变化的因素在内。如果将进出口比价指数再乘上出口物量指数,就可以反映整个出口商品因价格相对于进口商品的升降而增减的购买力情况,由此得到的指数称之为“出口购买力指数”。
出口购买力指数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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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购买力指数=进出口比价指数×出口物量指数
这个指数,既考虑了比价因素,又考虑了数量因素。若该指数大于100%,表示计算期的出口可以换回比基期更多的商品。若该指数小于100%,则说明计算期的出口只能换回比基期更少的商品。现举例说明如下表:
从上表数字中,可以看出:自从1978 年以来,我国的出口购买力指数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即由1978 年的243.6%提高到1984 年的485.7%,几乎翻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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