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绍
外部不经济是指某些企业或个人因其它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而受到不利影响,又不能从造成这些影响的企业和个人那里得到补偿的经济现象,如江河上游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下游农作物欠收、农业减产的情况。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环境资源的不可分割性,使其产权界定成本非常高或根本就难以界定,环境资源因此具有全部或部分公共性。这又使得人们可以互不排斥地共同使用自然生态环境资源,而不考虑其公正性和整个社会的意愿。
外部不经济条件下,家庭或厂商私人经济活动的水平往往高于社会需要的最优水平。 解决方法
税收和补贴
迫使厂商考虑外部成本或外部利益的手段之一,是政府采取税收和补贴政策,即向施加外部不经济的厂商征收恰好等于外部边际成本的税收,而给予提供外部经济的厂商等于外部边际来收益的补贴,以便使得厂商的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相等,诱使厂商提供最优的产量。但是这种方法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准确地以货币形式衡量外部性的成本收益,如污染环境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到底说有多大,所以有时政府只是近似地估计这些成本。企业合并
将施加和接受外部成本或利益的经济单位合并是解决外部性的第二种手段,如果外部性的影响是小范围的,如一家小餐馆对一家洗衣店造成了污染,则由政府出面,则适合的价格把洗衣机卖给这家餐馆,通过合并,外部成本内部化。明确产权
流行于西方的产权理论提出了解决外部性的影响的市场化思路。科思定理的内容:只要产权定是明确的,则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条件下,无论最初的产权赋于谁,最终效果都是有效率的。例:张三、李四同住一宿舍,张三喜欢安静,而李四喜欢听音乐,虽然,李四的行为对张三造成了外部不经济,方案一:假定了张三忍受,或者李四不听音乐,他们都无法忍受,假设损失是100元。方案二:李四购买耳机,价格为10元,根据科斯定理,假如学校规定张三有权享受安静,他可以向学校有关部门的报告,要求李四不干扰他,这时,李四为了能继续听音乐,只好花10元购买耳机。
进一步,最初权利的规定对最终结果并不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学校规定,李四有权听音乐,那么张三在不堪忍受噪音的情况下,要么忍受,要么与李四谈判,如果张三是理性的,他会选择花费10元钱给李四买一个耳机。
科思定理在解决外部经济影响问题上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无须对外部经济影响进行直接的调节,只要明确施加和接受外部成本或利益的当事人双方的产权,市场谈判可以解决问题。
其局限性是科思定理的隐含条件限制了科思定理在实践中的应用,首先,谈判必须是公并且无成本的(交易成本=0)其次,外部性影响有关当事人只能是少数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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