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说公司的秘密
作 者: 郎咸平
出 版 社: 东方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8-1
开 本: 16开
I S B N : 9787506032568
分类: 图书 >> 经济 >> 经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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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书以现场观众与郎教授互动的形式,向普通百姓简单生动地普及了与公司治理相关的基础知识。
2、本书语言犀利、视角独特,是百姓们了解公司秘密的得力武器。
本书中郎咸平教授生动活泼、通俗直白、犀利幽默的语言不但令人忍俊不禁,而且深刻揭露了股份制的起源、企业品牌的建设、广告宣传的策略、公司治理的要点、股东与债权人的恩怨等鲜为人知的“公司的秘密”,让读者茅塞顿开:原来我一直被公司“蒙在鼓里”!
全国百家电视台,《郎咸平说》正在播出
郎咸平说:你理解的公司正确吗?
股票市场就是“白条”市场,它就是要将“白条”卖给傻瓜。
《反托拉斯法》其实就是反信托基金法,也就是反大家族法。
一个没有良知的有限公司,是最容易成为剥削老百姓的公司的。
中国目前的股票市场既无信托责任又无有效监管。
中国企业家“擅长”做大做强,不赚钱他都会弄得很大,不符合行业本质,他同样要做。
恒源祥的广告声嘶力竭,它的营销方针就是宁愿被人谩骂,也不愿被人忘记。
我个人从来不认为我们一定需要一个繁荣的股票市场,我更希望看到的是一个藏富于民的社会。内容简介
1932年,伯利和米恩斯两位教授合写了一本关于美国股权结构的书。通过一系列的“治理”措施,最终也把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化解掉,使成本变成财富。这个转便很重要,这是“公司治理”这一伟大课题的开始。
公司治理的目的就是探讨如何监督职业经理人以图利小股东。为了确保经理人能按小股民的意愿办事,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经理人与小股民在事先签订一份“激励合同”。但目前它也几乎只存在于美国及英国,激励合同在欧洲大陆以及亚洲还是不能扮演重要的角色。
公司除了小股民以外,还有债权人。债权人和小股民不一样。不论是大银行团或是小债权人,他们会得到比小股民更多的法律保护。由于亚洲国家的法制体系对于债权的保护非常的不到位,而且也由于是家族银行,因此,法制化的作用也不大。
谈及如何进行公司治理,郎教授认为公司治理的基础共分五个:《普通法》的公平概念被引入;信托责任;严刑峻法以保障公平;严刑峻法保证信托责任的推行;社会主义式的民主制度。
据书中的分析而言,保护小股民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通过信托责任,激励合同和政府的有效监管而完善。因此,这个保护小股民治理结构的建立还是比较清楚的。但如何建立一套保护债权人的治理结构,那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了,目前根本没有答案。因此,这也是我们国家银行改革所将面临的最大问题。作者简介
郎咸平,美国沃顿商学院博士。曾任沃顿商学院、密歇根州立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纽约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教授。现任香港中文大学教授。被公认为是公司治理方面的顶级学者。
中文著作有《操纵》、《整合》、《运作》、《思维》、《标本》、《科幻》、《模式》、《突围》、《误区》、《中国式MBO》、《本质Ⅰ》、《本质Ⅱ》、《本质Ⅲ 》等。
1986年获沃顿商学院财务学博士学位,曾经执教于包括沃顿商学院、芝加哥大学等美国的知名商学院。现任香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讲座教授。
郎咸平是一位国际知名的公司治理和企业战略专家,呼吁保护中小股民的信托责任,批判MBO式的“保姆理论”,痛斥国有资产的“冰棍理论”,郎咸平被誉为中国经济的“铁榔头”、 被媒体尊称为“郎监管”。 2003年以来,他转向对企业高管进行“公司治理与企业战略”剖析的培训工作,被称为“中国民营企业教父”。图书目录
前言:公司的秘密
也说说我自己
我不反对股份制
我也谈历史:股份制的起源
良心:股份制成功的基础
卡尔文:救赎的价格弹性等于零
马蹬上的骑士:大国崛起
股票市场:将“白条”卖给傻瓜
法治化:让你不敢没有良心
改制:形体来了,却没有灵魂
劣根性:郎咸平也谈三国
经历阵痛:为下一代建立信托责任
秘密:要成功必须把握本质
品牌背后的故事
品牌是个大问题:李宁PK耐克、阿迪达斯
中国企业的困惑:守不住,也出不去
参与竞争:摘掉制造业大国的帽子
控制整条产业链:在流通环节节省成本
迈人产业链时代:中国企业该何去何从
LG与普拉达联姻:探究产品的精神
品牌老化:产品的精神淡出人们的视线
广告的是与非
“分”和“无聊”:广告的本质
自我膨胀:中国企业家“擅长”做大做强
恒源祥:一则广告引发的“血案”
宝洁:用广告征服中国人
欧莱雅:强调产品的细化
橡果国际:折射企业家的经营理念
行业本质:企业成功的关键
TCL的教训:符合行业本质的策略才是正确的
把握行业本质:企业家智慧得以升华
回顾公司治理的历史
1720年的欧洲:公司治理的历史背景
公司治理的五大基础
基础一:普通法的公平概念被引入
基础二:信托责任
基础三:严刑峻法以保障公平
基础四:法治化保证信托责任的推行
基础五:社会主义式的民主制度
伯利和米恩斯:开创公司治理先河
小股民、大股东与债权人
激励合同:将经理人与小股民的利益联系起来
强化公司治理:大股东所扮演的角色
法治环境:决定债权人是否需要公司治理的保护
在美国:小股民、大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恩怨
银行:在德国和日本扮演何种角色
银行:遭受亚洲家族的剥削
如何建立一套保护债权人的公司汉理机制
MBO:能否在亚洲生根
国有银行:产生的问题与做出的贡献
银行改革:应该如何进行监管
结论
后记:我的学术研究生涯
阶段一(1986-1989年)
阶段二(1989-1994年)
阶段三(1994-1996年)
阶段四(1997-现在)
金融学与投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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