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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什么是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是一个企业的组织和制度。以一个企业为例,管理体制是指企业管理系统的结构和组成方式,也就是说,一个企业采用怎样的组织形式以及如何将这些组织形式结合成为一个合理的有机系统。相对具体地说:管理体制是是根据企业管理系统的结构和组成方式来规定企业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及其相互关系的准则,它的核心是管理机构的设置,各管理机构职权的分配以及各机构间的相互协调,它的强弱直接影响到管理的效率和效能,在企业整个管理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管理体制的基本形式
  管理体制的三种基本形式是职能制、事业部制和子公司制,其中事业部制和子公司制是分权的,职能制则是集权的。
  根据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原则,管理体制类型的选择首先必须对不同的管理体制进行客观的分析。
  (1)事业部制和子公司制的优缺点

  事业部制和子公司制是分权化的组织类型,它们各具优缺点:
  ①子公司制较事业部制的优点
  A.子公司制分权比较彻底,激励作用大。子公司自主经营,这有利于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
  B.子公司制的经营风险比较小。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出现亏损,母公司对其承担有限责任。事业部制的经营风险则很大,下级单位接受委托授权进行经营,如果出现亏损,总公司必须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制度的涵义:
  第一,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制度把股东出资到公司的资产和其另外的财产分离开来。这样,一旦公司倒闭亏损,股东出资以外的其他个人财产就受到法律保护,股东的损失也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这有利于保护股东的利益。
  第二,公司对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法人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这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一旦公司的资产无法抵偿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诉诸法律,要求公司破产来偿还债务。
  ②事业部制较子公司制的优点
  A.事业部制对二级单位控制能力强,不容易失控。子公司制的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权限相对独立于母公司,母公司无法对其实行适时的指导和控制。事业部制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必须经常接受总公司下达的计划、接受调整,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控制能力强。
  B.事业部制组织成本较低。子公司制的组织成本较高,其原因在于:
  a.子公司是独立企业,其组织机构较大、部门较多,成本也相应较高。
  b.子公司制必须双重纳税,即交纳两次所得税。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必须交纳所得税,这是第一次纳税。子公司的税后利润部分上交母公司后,母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也必须交纳所得税,即第二次纳税。
  (2)职能制的存在条件

  职能制是集权化的组织形式。根据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原则,尽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能制的集权形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也还有其存在的必要。
  ①企业生产技术特点决定的职能制
  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是集、分权设计的一个制约因素。如钢铁厂、汽车制造厂等。
  ②企业规模决定的职能制
  企业规模的大小是集、分权设计的又一个制约因素。规模较小的企业并没有分权的必要。
管理体制的四种不规范现象
  (1)名称不规范
  例如“内部市场”和“内部承包”。所谓的“内部市场”实际上是事业部制的内部核算,但市场本身是外部存在的,不能进入企业内部,所以“内部市场”的称谓是不确切的。“内部承包”如果承包成本指标,那就是职能制;如果承包利润指标,那就是事业部制;如果承包投资效益,那就是子公司制的。所以“内部承包”的称谓太过笼统。
  (2)名实不符
  例如,某些企业虽然在形式上成立了子公司,是子公司制。但在实际上却实行以利润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实行事业部制。
  (3)利润的提取方法不规范
  例如,企业对利润以固定百分比提取,即提取所谓的“管理费”。但这显然是行政管理的办法,是不合理的。另外,固定资产占用费、流动资金使用费等实际上也是变相的管理费。这对企业来说,成本增加而利润减少。
  (4)不规范的二级法人
  例如,某企业为了职工子女的就业,利用闲置的设备、厂房,单独成立了一个劳动服务公司。这样,企业就在内部形成了二级法人,即在企业大法人的内部又套上了一个小法人。这在理论上是不规范的,在实践上也容易导致产权纠纷。
  按照《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法人,公司的内部单位不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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