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生产力利息论是指关于利息是资本自身生产力的产物的一种理论。资本生产力利息论的创立者是萨伊(J.B.Say)。萨伊认为借贷资本的利息由两个部分组成,保险费性质的利息和利息本身。保险费性质的利息仅仅作为借出资本者承担一定风险的报酬。它在整个利息中所占的比重,视借款人的安全而定。
资本生产力利息论的主要表现
资本生产力利息论的主要表现为:
(1)借款用途的安全程度;
(2)借款人个人才能与品德;
(3)借款入居住国家的贤明政府;
(4)借款期限的长短。
这种保险费性质的利息不同于利息本身,它不能说明利息的来源,只能说明为什么要收取利息。利息本身是指纯利息。萨伊把纯利息说成是对借闲资本所付的代价。为什么借用资本要支付一定的报酬?萨伊说,资本具有像自然力一样的生产力。资本的牛产力经常与自然力的生产力在一起.共同对生产作出贡献。因此,当借款人借用了资本的生产力从事商品中产:后,其生产“价值的一部分必须用以酬报资本的生产力”因为,资本既从事生产又产生利息。
">编辑] 对资本生产力利息论的评价
萨伊提出的资本生产力概念虽然很粗浅,但却深受不少庸俗经济学家的重视。如罗雪尔(Roscher),劳德代尔(Lauderdale)、马尔萨斯(Mahhus)。凯雷(Carey)和屠能(Van Thunen)等人,部极力称赞和发展资本生产力利息论。他们认为资本具有生产力,使用资本比不使用资本,能生产出更多的商品。例如,利用鱼网就比不使用鱼网能捕得更多数量的鱼。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引出一个结论。资本产生利息是由于它能生产。
然而,在西方也有不少经济学家批评资本生产力利息沦。其中庞巴维克和费雪(I.Fisher)最为著名。噬巴维克在他1884年出版的《资本利息理论的历史与批判》—书中指出,资本生产力利息论,把利息的存在门之于资本的生产力,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为资本生产力利息论是基于这样一种论点:资本(主要是生产工具)能够增加所生产的产品数量,即增加使用价值量。拌在这个基础上得出资本能够生产新价值的结论。其实,这种推论混淆了产品数量与产品价值的区别。资本是一个剩余价值问题。剩余价值不是来自生产这一方,而是来自消费这一方。资本虽然具有生产性,但利息并不是它的产物。费雪则说:“在有关利息的想法中,有一些常见的肤浅见解,其中一个天真的想法是把利息看做表示土地、自然或人的物质生产力。当利率是5%时,就是因为资本财货将提供5%的实物,乍一想来,没有比这更为合理的了。”但“利息是个百分率,一个抽象的数字。物质生产;匀是一种具体东西对另一种具体东西的比率,这两者是无法比较的”。
庞巴维克和费雪虽然正确地指出了资本生产力利息论混淆产品数量与产品价值的区别,但他们却回避了资本具有创造新价值的能力这一资本生产力利息论的基础。因为承认资本具有生产能力,就意味着劳动不是形成价值的唯一因素,也就是说,等于否定了劳动价值沦。事实上,资本(生产资料等)在生产过程中并下能创造新价值,资本的价值在生产过程中转移到了产成品中去,只有活劳动才是创造新价值的源泉。利息只能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由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因此把利息来源归于资本生产力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参考文献
- ↑ 赵海宽主编.现代金融科学知识全书.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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