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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元经济学


神经元经济学


目录

1、 神经元经济学概述

2、 神经元经济学的诞生及其发展

3、 神经元经济学对传统经济理论的深化与拓展

4、 神经元经济学对主流经济学的挑战




神经元经济学(Neuroeconomics)



神经元经济学概述

......


  神经元经济学,或称神经经济学,也叫脑袋经济学,它是以大脑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学。神经元经济学的理论是由大脑实际上怎样思维的事实支配的。神经元经济学是行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行为经济学运用社会科学的事实和概念来显示意志力、对他人的关心、计算能力的有限性、和生物是怎样影响经济行为的。社会科学是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的邻近科学。神经元经济学运用大脑活动的事实扩展了行为经济学。神经元经济学也称为一种新型的“试验经济学”。在试验经济学中,我们根据经济学的动机设立简单的讨价还价的游戏和市场,用以检验理论和确定哪些变量导致经济后果。神经元经济学将人们的选择、讨价还价、交换等生物和神经过程进行量化,这是对试验经济学的扩展。


神经元经济学的诞生及其发展





  在神经元经济学诞生的过程中,有三个事实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它对我们理解这门新兴学科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经济学与神经科学的结盟并非源于经济学家的一相情愿,事实上,这一领域的早期文献主要出自生物学家或神经科学家之手;

  第二,与实验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的取向不同,这一领域的早期研究成果不仅没有对经济学有关人类行为的假设提出置疑,相反,它恰恰为这一假设提供了令人赞叹的“实证”,正是基于这点,经济学家与神经科学家才找到了共同关注的话题;

  第三,作为一门交叉科学,神经元经济学不仅融合了现代神经科学和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而且还融合了现代进化论、现代心理学、非凡是比它略早一些诞生的演化心理学的基本思想。

  20世纪80年代晚期,在心理学领域诞生了一门被称为“演化心理学”的新学科。有意义的是,这门学科的创始人林达·柯斯玛依达和约翰·托比是一对具有经济学和心理学双重学科背景的夫妇。演化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类心智如何形成的科学。演化心理学认为,我们人类的心智模式是在长期进化过程中被自然选择所塑型的;因此,它是用来解决进化史上我们祖先所面对的问题的。人类今天所赖以生存的工业文明,充其量才不过500年;而农业文明,至多不过10000年;但人类祖先在采集和游猎状态下已经生活了数百万年。人类学和解剖学的证据表明,工业社会以来,人类大脑神经元的连接方式基本没有发生过什么变化。演化心理学一个最重要、最基本的观点是:现代人的头骨里装着一副石器时代的大脑。因此,演化心理学家所关心的是石器时代的人类生存环境与人脑交互作用过程中所形成的神经元结构到底是怎样的?这种结构在多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类的心智模式以及我们今天的认知方式?演化心理学是一门很年轻的科学,但它在神经元经济学的创立过程中,却扮演着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事实上,许多演化心理学的缔造者也是神经元经济学的积极倡导者。当我们试图探究人类经济行为的认知模式和神经基础时,我们就不得不面对自然选择在生物长期进化过程中对人脑组织及其神经元连接方式所施加的影响。

  1995年,为纪念诺斯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而举行的一次研讨会上,美国华盛顿大学的安迪·克拉克和休曼斯提交了一篇有关神经元决策模型的论文。两年以后,即1997年,在美国卡奈基-梅隆大学举行了一次关于神经行为的经济学会议。根据我们把握的资料,这次会议应该是神经科学家和经济学家共同发起、集中讨论相关问题最早的一次学术会议。2000年,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又召开了一次有关神经生理与经济学理论的学术会议。同年12月,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第一次使用了“神经元经济学”(Neural Economics)这一新的名词。2002年8月,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以“神经元经济学”为名,召开了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这次会议就是首届 “国际神经元经济学大会”。也就是这次会议上,组织者首次使用了“Neuroeconomics”这一新的复合词。此后,“国际神经元经济学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第二届于2004年5月在德国明斯特的威斯特法伦威廉斯大学举行。

  2003年9月,以“促进神经元经济学理论研究和知识传播”为宗旨的“神经元经济学学会”在美国纽约大学成立。该学会成立以来,每年都以“神经元经济学年会”为名,组织相关的国际学术活动。2005年9月,第三届“神经元经济学年会”在美国纽约举行。在这次年会上交流的论文提前刊发在2005年8月出版的《博弈与经济行为》杂志上,它们反映了神经元经济学最新的研究成果与进展。2006年1月6日,在波士顿召开的美国经济学会年会上,桑塔费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神经元经济学学会”理事会成员、瑞士苏黎世大学实验经济学研究院主任恩斯特·费尔作为三个“特邀演讲”者之一,就该领域的相关研究和最新进展做了大会演讲。

  德国明斯特大学,已经正式开办了神经元经济学系。在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凯文·麦克卡比、加州理工大学的科林·卡麦勒和斯蒂弗·郭茨等已经开设了有关神经元经济学的大学课程和研究生课程。另外,有关神经元经济学的研究所和实验室在美国、欧洲的大学以及其他研究机构中也已经大量出现,其中就包括了斯坦福大学、剑桥大学、乔治-梅森大学、加州理工大学、纽约大学等闻名大学。弗农·史密斯2002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以后,把研究重点转向了神经元经济学。他在乔治-梅森大学筹建了世界上第一所“神经元经济学研究中心”,并亲自担任这一中心的主任。


神经元经济学对传统经济理论的深化与拓展

  1、关于人类理性行为的神经生物学基础与实证研究

  关于“理性”,经济学家阿尔钦曾经有一个闻名的解释,那就是所谓的“as if”理论。但演化心理学家认为,我们的心智是我们自身长期演化的产物;假如“理性”真能使我们在生存竞争中取得优势,那么它就不仅仅看起来“好象”是“理性”的;因为我们的神经系统已经被自然选择所“塑型”,专门用来解决那些看起来似乎是“理性”的问题。揭示这一过程的真实机制,而不仅仅满足于所谓的“as if”,则成了神经元经济学家的一个首要任务。这方面的研究虽然开始不久,但已经取得了一些非常令人鼓舞的成果。

  在过去10多年间,有关这方面的研究,通过神经生物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共同合作,在动物和人身上进行了一系列奠基性的实验。其中最重要的有杰弗里·萨尔和他的同事在范德比尔特大学所做的“单球实验”,普拉特和格林切尔在纽约大学神经科学中心所做的“双选提示博彩”,帕克和威廉·纽森在斯坦福大学所做的关于神经元编码和映射的实验。通过这些实验,现在已经基本证实了,包括人在内的动物神经系统确实能够计算每种行为可能的满足度。在选择行为显得似乎是“理性”的情形下,由神经元对输入的“信号”(相当于经济学中被决策者观察到的客观变量)进行“编码”(相当于柏努利所设想的与决策者自身状况相关的主观评价)。然后,那个被编码为具有最大满足度的信息将形成一个“赢者通吃”的局面,并进一步“激发”其他神经元,成为一个惟一被神经系统执行的行为。神经元经济学家把这个经过编码的信息叫做“生理期望效用”,它与柏努利当年提出的主观期望效用理论非常接近。虽然,现代经济学已经不再直接地把一个物品的价值与另一个物品进行基数意义上的比较了;然而,当灵长类动物进行经济选择的时候,对它们进行电生理学测量的记录则表明,基数效用是有其神经基础的。

  进一步的研究还证实,位于灵长类动物“中脑腹侧被盖区”和“黑质致密区”的“多巴胺神经元”(一种以化学物质多巴胺作为神经递质的神经元),直接负责对外部事件的回报值进行编码。沃尔弗兰·斯库尔兹和他的同事们发现,这些神经元以一种非凡方式被外部信息“激发”:即它们的活跃程度不是取决于外部信息的绝对强度,而是在“边际”上取决于两次连续信息的相对强度;由于被编码的信息实际上是一个带有主观性的“预期回报值”,因此神经元最终的激发程度即“激发率”就取决于所谓的本期“预期回报偏离值”,而本期“预期回报偏离值”则取决于“当前的回报值”与上期“预期回报偏离值之间的差额,用一个递归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神经元经济学(图1)

  其中:FR为激发率;RPE为预期回报偏离值;CR为当前的回报值。

  由于这个公式是斯库尔兹实验小组从上千次动物实验的数据中归纳出来并且又经过严格验证的,因此被认为具有很强的真实性。熟悉理性预期学说的读者也许会发现,它与这一学派的早期创始人之一约翰·穆斯关于人类理性预期的假设非常接近。

  神经元经济学关于人类理性行为的研究也许称不上什么突破性的发现,因为从某种角度看,它只不过重复了主流经济学200多年来有关人类行为的基本假定。但其重要意义在于,这一研究与以往所有的经济学传统研究不同,它不是在逻辑上、而是在经验上实证了人类行为的理性机制;从而使“理性”不仅仅只是作为一种“假设”,而是具有了某种“本体论”的地位。无疑,这是对传统经济理论的一个重大深化。

  进一步看,这些研究虽然只是对传统熟悉的深化,但其中仍然包含着一些可能引发“范式革命”的重要因素。在对灵长类和其他生物所做的神经元决策实验中,不断增加的证据表明,在所谓的“经济行为”方面,我们人类远没有经济学家曾经设想的那么“独一无二”。例如,猴子在博弈中能够得到与人一样有效的混合策略均衡,甚至鸟类也能通过“系统有序地改变它们的效用函数”来调整风险偏好以适应环境。假如人类的行为是物种长期演化的结果,那么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是,我们的经济行为应该接近于我们的动物远亲,而不是截然不同。对此,格林切尔评论说,“这或许是神经元经济学所有结论中最有富挑战性的,因为它将引发一个对经济学家来说深入人心的假设的置疑,这个假设认为,做出决策既是人类特有的能力,也是一个强大的理性能力”。假如理性能力并非人类所特有的生物禀赋,那么它是否意味着,面临挑战的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学和经济学家,甚至还包括了自古希腊和启蒙运动以来所有的哲学和哲学家们,需要在一个新的、实证的基础上对“理性”的定义进行某种必要的修正。

  2、关于人类趋社会性的神经生物学基础与实证研究

  上述研究虽然从实证角度揭示了人类理性行为的神经生物学基础,但它并不意味着神经元经济学忽视了早期实验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对人类“非理性行为”的关注。当然,这里所谓的“非理性行为”是指与人类经济活动相关的、狭义的“非理性行为”,比如投资冲动、偏好倒置、经济活动中的利他行为,等等。不过,与实验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不同,神经元经济学更为关注对人类行为中具有利他主义倾向的所谓“趋社会性”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神经元经济学基本摆脱了实验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传统的经济与心理的二元动机模式。事实上,从被演化塑型的神经决策机制上对人类的经济动机和心理动机作出统一的、一元论的解释,正是神经元经济学对实验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传统研究方法的扬弃。

  “趋社会性”是社会学家涂尔干早年创造的一个概念,它包括我们人类普遍具有的同情心、感激心、责任心、愧疚感、羞耻感、公正感等道德情感。人类行为的“趋社会性”之所以引起经济学家的重视,与解决单次囚徒困境中的合作问题有关。传统思路把单次囚徒困境视作重复博弈的一个“子博弈”,则人类的“理性”能力,包括试错、学习与讨价还价,可以导致博弈双方的合作。不过,最近的研究表明,大多数关于人类合作的实验证据来自非重复交往,或者重复交往的最后一轮。非实验的证据同样表明,不能轻易用“互惠”来解释日常生活中人们解决冲突的一般行为。把“趋社会性”作为合作的前提,最早可以追溯到伯格斯特朗和斯塔克1992年的研究。他们证实,亲属或邻里之间在标准的单次囚徒困境博弈中可以产生合作。沙利2001年的研究则证实,假如博弈双方带有斯密意义上的“同情共感”,在严格的纳什条件下,也可以有“合作解”。最新的研究是桑塔费学派经济学家金迪斯和鲍尔斯所做的,他们运用计算机仿真技术模拟了10-20万年以前(更新世晚期)人类狩猎采集族群合作秩序的形成过程。由此得到一个重要的结论是,“强互惠”行为的存在,是原始族群内部维持合作关系的必要条件。所谓“强互惠”是指那些在团体中与别人合作,并不惜花费个人成本去惩罚那些合作规范破坏者(那怕这些破坏不是针对自己)的行为。显然,“强互惠”本身就是人类“趋社会性”的重要体现。根据计算机仿真,只有成功演化出“强互惠者”,并由“强互惠者”对自私的搭便车者施行惩罚,才能在一个族群中建立起稳定的合作秩序。

  人类“趋社会性”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个体的行为不仅从“自利”原则出发,通常还会顾及他人或团体利益。传统理论往往在“理性”的框架下,用“跨期贴现”、 “互惠”或“声誉”机制解释这类行为。但现代神经科学的发现却证实,这种解释即便不是一个错误,起码也是非常肤浅的。心理学家很早就观察到,一个人体恤他人处境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天性”而非后天的学习。近10 年来,随着“镜像神经元”理论的逐渐成熟,曾经被大卫·休谟和亚当·斯密反复提及的人类天性中“同情共感”的能力,基本得到了科学验证。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发现,包括人在内的灵长类生物大脑中心运动前皮层中,有一个被称为F5的非凡区域,该区域的神经元不仅在受试者自己动作时被激活,而且在看到其他受试者的动作时也会被激活。于是,这些能够对他人的动作在自己内心的呈现做出反应的神经元就被称为“镜像神经元”。Umiltá等人通过实验证实,当一个人看见他人被针扎的时候,“镜像神经元”做出的生理反映有如他自己被扎一样。同样的原理也适用于心理状态,比如“情绪的镜像”。Wickers等人通过实验证实,受试者观察到的情绪也会激活相关的“镜像神经元”。这些科学发现克服了苏格兰学派当年的技术限制,使我们得以在一个新的基础上重新审阅休谟和斯密的“同情观”。神经元经济学据此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是:“同情共感”是一个物种不同个体基于“镜像神经元”实现的“神经网络共享”,这种“共享”对个体之间的合作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率)意义,因此是该物种在长期演化过程中被自然选择所“塑型”的。今天,神经元经济学家已经把这一理论用于研究语言的产生和演化以及它对博弈行为的深刻影响。

  由“同情共感”所驱使的人类“趋社会性”,非凡是“强互惠者”实施的惩罚,是一种明显具有正外部性的利他行为。但这种行为的激励机制是什么?在得不到物质补偿的情况下,人们为什么不惜花费个人成本去惩罚那些违反合作规范的人?苏黎世大学国家经济实验室主任恩斯特·费尔博士提出一个假设:假如这种行为无法从外界获得激励,那么行为者只能通过行为本身获得满足。也就是说,这种行为是依靠生物个体的自激励机制实现的。事实上,人和动物的许多行为都是依靠自激励实现的。脑科学研究已经证实,对包括人在内的高等动物来说,启动这类行为的机制是由中脑系统的尾核和壳核来执行的。比如我们人类的成瘾性行为,像烟瘾、酒瘾、毒瘾等等,都涉及这一脑区。因此,这一脑区在医学上也被称为“鸦片报偿区”。费尔博士猜测,假如“强互惠”行为依靠这种自激励机制,那么做出这种行为时,人脑的这个部位就会被激活,而且行为的强弱与其激活程度正相关。于是,费尔和他的同事们设计了一系例实验场景来激发人们的利他惩罚行为,并通过PET即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技术对行为者的神经系统进行观察。实验结果证实了这个大胆的推断。

  神经元经济学对人类“趋社会性”的研究告诉我们,传统经济理论只在“自利”范围内考察人类的偏好与行为是有缺陷的。事实上,包括“道德感”与“正义感”在内的“趋社会性”在维系人类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从而也就是维系人类社会的合作效率和组织效率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神经元经济学对主流经济学的挑战

  1776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问世,确立了以“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为标志的“古典经济学范式”。1890年,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的出版,确立了以“理性分析”和“均衡分析”为标志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现代科学哲学的创始人库恩认为,范式“是一种公认的模型或模式”,是某一科学共同体内部“有关价值、信念和方法论的共识”;科学的发展是通过“范式革命”实现的,表现为科学共同体“遵循旧范式-修改旧范式-抛弃旧范式-确立新范式”的过程。在过去一个世纪中,现代经济学虽然取得了极大的进步,但这些进步基本都是在马歇尔开创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下取得的。神经元经济学将为我们带来什么?它会对主流经济理论产生什么重大影响?通过以下讨论,我们希望向读者传达这样一种信息:一场新的经济学“范式革命”也许正在静静地拉开序幕。我们确实能够,而且已经感受到某种不同以往的、崭新的观点正在潜入经济学传统的思维方式和信念体系:

  1、偏好,一个正在逐步打开的“黑箱”

  “偏好”是现代经济学理性假设的核心概念。根据经济学的解释,效用函数的基础是偏好,用偏好定义理性,只需满足完备性和传递性两条假定。整个现代经济学,事实上就是建立在“效用最大化”这一“经济人偏好”基础上的。至于偏好本身,自“边际革命”以后,主流经济学家似乎并不打算对它有更深刻的理解。传统理论框架内,偏好只是作为一个外生给定的、稳定不变的预设,同义反复地被“理性决策者”的行为所显示。在这个框架中,所有可能涉及偏好的变动,都可以被解释成“约束条件”的变化。显然,这种“技术性”的处理,已经越来越令人感到怀疑和不安。它使理论本身失去了简约之美,变得臃肿和累赘。作为一种弥补,实验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试图通过引入心理学或社会学的方法来改变这种状况。但这种来自外部的理论建构,至今无法融入新古典传统的分析体系。起码有两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勒和贝克尔试图在主流框架中内生地解决偏好变动问题。他们给传统的效用函数附加了一个所谓的“生产性变量”,比如“个人阅历”、“文化教育”、“风俗习惯”、“社会关系”等能够改变人们偏好的因素,从而把“偏好的改变”转化为“偏好的生产”问题。但从这些函数复杂的均衡条件中,可以明显感觉到,这种方法和前述的“技术性”处理没有本质的区别。对此,神经元经济学则采取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研究立场:一方面,把偏好的生成和变化置于自然和环境双重选择的基础上,通过演化效率使这个问题内生化,从而避免了实验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从学科逻辑外部来解释这类现象的做法;另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实证手段揭示出偏好及其偏好在决策过程中的内在机制,比如镜像神经元的工作机理和神经系统的自激励机制等,使我们的熟悉深入到偏好世界的内部,从而避免了主流经济学在这个问题上的简单化。尽管,目前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还不足以完全揭示偏好的秘密,但这个“黑箱”正在被逐步打开。无疑地,对传统的经济学来说,这既是一个全新的、未曾被涉足过的领域,又是其在科学实证方面必须迈出的十分重要和要害的一步。

  2、理性,一个需要重新熟悉的范畴

  “理性”或“理性人”是现代经济学逻辑体系最基本的前提假定和预设。经济学所谓的理性,最简练的定义就是“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身偏好”。但在现代神经科学看来,这种表述显得非常简陋。桑塔费学派的经济学家曾经指出,所有动物的行为都符合“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身偏好”,但“没有人愚蠢到竟然会认为蜘蛛和蚂蚁的行为也是理性的”。传统表述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根据神经科学的解释,包括人在内的生物行为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目标导向的、能够内省的、通过计算而实施的“自主过程”,另一种是情景导向的、不能内省的、通过触发而实施的“自为过程”。前者接近于人们常识中的“理性”,后者大致相当于平常所说的“本能”。事实上,这两种行为都符合“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身偏好”。通常认为,动物依据“本能”行事,而人类则超脱了本能主要依据“理性”行事。

  可是神经元经济学的研究证实,动物行为也有“自主过程”,而人类行为在很多场合却可以是一个“自为过程”。比如惧怕,可以使人迅速脱离危险;同情、内疚和感激,可以大大提高个体之间的合作概率;而愤怒,则可以有效威慑背叛等等。在这些场合,导致行为决策的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和传统理性范式相对立的情感机制。在生物长期演化过程中,某些重复出现并具有重大生存价值的场景,将在生物个体的神经系统中形成某种固定的反映-激发回路,从而导致那些类似“本能”的生物行为。威廉·詹姆斯甚至认为,“人比动物聪明是因为我们的本能比他们更多,而不是更少”。不过,更符合实际的说法也许是,人类在演化过程中获得了远比一般动物更复杂、更精致、从而也是更强大的理性能力和情感能力。演化心理学认为,理性主要用来应对迅速变化的环境,是生物个体面对没有先例的事物时的一种神经反映模式。这种反映包括信息识别、信息判定、信息处理等多个环节,其能量消耗要超过本能和情感。从效率角度看,一个生物的所有行为都采取这种方式,反而是不经济的。在这点上,传统经济学把人类决策机制想象得过于简单,以至于完全陷入了“理性主义”的误区。而神经元经济学则大大拓展和深化了经济学的思想:在“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身偏好”的基础上,包容了理性与情感这两种不同的行为决策模式。

  3、凸性,一个有待改进的分析工具

  传统经济分析中,“凸性”通常用来指两个经济物品之间的“互替性”:商品A和商品B是可替代的,劳动和资本是可替代的,消费品和投资品是可替代的,甚至闲暇和劳作也是可替代的,从而沿任一无差异曲线都有边际替代率的递减。从某种角度说,今天的主流经济学事实上是一个建立在凸性假设上的公理系统。依靠了凸性,价格理论、效用理论、生产理论、成本理论、竞争理论才能成立。但是,神经元经济学对人类“趋社会性”的分析提醒我们,在经济活动中还有“合作”这样一个重要的事实,而“合作”所体现的恰恰是事物之间的“互补性”而不是“互替性”。正是有了“互补性”,才会出现“1+1>2”的“收益递增”现象。与“收益递增”密切相关的还包括“知识过程”、“创新与企业家能力”、“不确定性”、“不完全竞争”、“不完全合约”以及“制度分析”(包括文化、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性等等在今天看来尤其重要的经济现象。而所有这些经济现象,都是传统凸性假设无法分析的。

  因此,经济学也许需要寻找新的数学工具,使它能够兼顾“互替”与“互补”这两种不同的事物性质。汪丁丁认为,用代数中的“格论”代替传统的微积分和几何拓扑作为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工具,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由于凸性假设是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存在性证实的主要判据,当凸性不成立时,如阿罗讨论过的酒类消费,均衡将出现在“角点”而不是“内点”,而角点均衡对实证研究的最大威胁就是其不稳定性。但假如我们利用代数格论中完备格上非减映射的不动点定理和格上超模态映射的一次交叉性质,就可以回避收益递增现象难以满足的凸性假设,同时仍然可以证实一般均衡的存在性,从而可以较好地兼容“互替”与“互补”这两种不同的经济属性。

  4、方法论个人主义,一个应该进一步澄清的问题

  无论在经济学“古典范式”还是“新古典范式”中,“经济人假设”或“理性人假设”都是建立在一种“原子式”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基础上的。假如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居然超越了某种“个人利益”,通常会被解释成一种更为“明智”的自利行为。但神经元经济学的研究告诉我们,人类行为中的“利他主义”倾向是由大脑的“自我激励机制”启动的。人类“趋社会性”所体现出来的“道德感”与“正义感,作为“偏好”也就是“效用函数的自变量”而不是作为“约束条件”发生作用,是“社会规范内部化”的产物。康德所谓“超验”的“道德律令”,不过是先于个人而存在的、作为人类合作秩序的社会规范,在经过自然与环境双重选择和人类长期演化之后,被“固化”在我们身体和心智中的品质。对方法论个人主义,争论的要点不在于是否应该以个人作为社会分析的基点。在人类对所谓“集体主义”的熟悉付出了沉痛的代价,蒙受了像奥斯维辛集中营和古拉格群岛对人类尊严的亵渎以后,没有人会怀疑个人对社会所具有的终极价值和意义。但即使如此,我们仍然需要追问:是否存在着一种“原子式”的个人?假如合作为人类提供了更大的效率空间,那么个人乃至个人利益是否能够脱离社会环境成为一种完全孤立的“自由意志”?

  奥地利学派的杰出代表哈耶克曾经深刻批判过当代社会普遍存在的“伪个人主义”倾向,他指出,在各种误解方法论个人主义的观点中,“伪个人主义”乃是最愚蠢的。因为这种观点竟然把方法论意义上假设的“个人”,理解成本体论意义上先于社会存在的、孤立的个体。而人的整个性质和特征,事实上都取决于他们存在于社会之中这样一个基本的前提。因此,哈耶克所理解的个人,一如亚里士多德的理解,在性质上乃是一种“社会的动物”。芝加哥社会学派的创始人米德,曾经提出并论证过“社会自我”的概念。米德认为,不存在完全脱离社会的“自我”,所有“自我”事实上都是“社会自我”。因为,“自我所由产生的过程是一个社会的过程,它意味着个体在群体内的相互作用”,意味着“社会过程或社会秩序是参与该过程或属于该秩序的个体有机体自我出现的逻辑前提和生物学前提”。

  因此,被神经元经济学重新诠释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既不同于传统的“原子式”的方法论个人主义,也不同于传统的方法论整体主义,而是一种哈耶克和米德意义上的,在个人行为与心智中已经有机融合了人的社会性的方法论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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