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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家长投资失败,亏损100多万,大家觉得她的做法对吗

  古人有云:“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类似的话曾在多个朝代流传。

  四十年前结婚,男方往往要准备三大件:缝纫机、手表、自行车,对房子和户口没有要求。到了今天,三大件升级为房子、车子、票子,对经济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也是农村光棍越来越多的重要原因。结婚前女方不仅要彩礼,还经常会要求男方购买的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哪怕自己一分钱没有掏。

  婚姻开始就掺杂了太多金钱因素,而不是长时间的交往,感情的积累,这样的婚姻显然比三十年前的婚姻脆弱的多。

  单纯就本案例而言,女方做的也没有错。

  首先是男方投资未经妻子同意,投资产生的损失更多需要自己承担。

  其次是男方借贷大笔资金未用于家庭共同消费,女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最后,使用网贷和信用贷款进行投资,这样的人赌性太重,尤其是金额特别巨大,实非良配。

  如果两个人没有感情基础,那么直接离婚正好,女方也不用背负一生的债务,影响个人征信。

  如果两个人有感情基础,那么男方也应该多为家人考虑,自己扛下债务,给爱人自由。如果债务能还清,将来还有复婚的可能。

  这是一个现实的社会,没有面包,何谈爱情。一百多万元对于有些人来说并不多,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不吃不喝20年也不一定能赚到。再考虑到网贷和信用贷款的利息惊人,100多万如果不卖房和借钱还债的话几乎没有还清的可能。

  综上所述,一人做事一人当,女方选择离婚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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