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合并。下面小编为您介绍股份公司的合并。
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的合并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吸收合并;二是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过程中其中一个公司继续存在而其他公司则在消灭原有法人资格后归入前一公司。新设合并是指在合并过程中参加合并的所有公司都消灭掉原有法人资格而形成了一个新的法人实体。
股份公司实行合并对参与合并的各公司及他们的股东和债权人直接产生影响。
合并时有时合并者都是积极者;有时合并者即有积极者也有消极者。对积极者来说合并的目的是: 1 减少竞争对手; 2发展协作和多样化经营迅速打开市场; 3加速扩大公司规模。
对消极合作者来说合并的目的是: 1 在无力经营时避免破产; 2不愿继续经营 但又要避免付出高昂的解散和清算的费用; 3与大企业合并减少风险。
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而解散董事会应将合并而解散的主要内容通知各股东如果有无记名股东还应发布公告。董事会同时还应向各债权人分别通知或公告指定三个月以上的期限声明债权人可在期限内提出异议。合并时董事会必须编造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
股东如不同意参加合并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反对或放弃表决权而请求公司按市价收买其股份。其程序一般是: 1在股东会召集前 股东就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合并契约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异议; 2 不同意合并的股东应从合并决议形成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提出记载有股份种类和股份数额的书面请求; 3 如果股东与公司已就股份价格达成协议公司应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双方未就价格达成协议股东可请求法院裁定公司依裁定支付现款。
更多股份公司的合并的相关信息请关注(姐的欢喜-投资)专栏。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