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辆停在路边的“僵尸车”,从车身的情况来看,这辆车已经停放了很长时间。从车身上的铁锈可以看出汽车已经在此停放了很长时间,没有车牌,车内的座椅也是凌乱不堪。闫昭 摄
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永辉超市的旁边,记者发现了一辆停在了人行道上的“僵尸车”:车窗毁损、轮胎漏气、车体已经呈现出锈迹。闫昭 摄
正义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闫昭)在一些城市的大街小巷里,会经常遇到这样一些车:车型老旧、落满尘土,有些甚至是车窗被砸、物品被抢等,只剩下一副金属尸骸,有人戏谑地称之为“僵尸车”。“目前‘僵尸车’处理存在法律盲区。交管部门可以处理马路上的车辆,但没有处理小区‘僵尸车’的执法权,小区物业,居委会、街道办等更无权擅自处理掉‘僵尸车’。”北京地平线律所胡永平律师说。
“僵尸车”长期“霸占”公共停车资源,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一位物业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如果发现“僵尸车”,物业人员一般会上门或者在车上贴告示,但都几乎没有什么效果。对于一些长期不在小区居住的车主,物业就束手无策,“如果强行动车,对方会说车被弄坏了,要物业赔钱,所以还是需要政府部门帮忙解决。”该物业人员讲。
小区内“僵尸车”到底该如何处理呢?胡永平说,对于实行停车收费的小区,物业可以以未缴纳停车费为由起诉车主,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拍卖该车辆,而对于未实行停车收费的小区或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因为“僵尸车”已经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业主委员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车主,在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起诉的方式虽然可行,却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胡永平建议,要从根本上整治和解决“僵尸车”问题,首先要从立法角度尽快明确对“僵尸车”的界定,明晰有关执法部门的职责,规定“僵尸车”的回收处理事宜。例如“僵尸车”在小区停满一定年限的,无论车主是否现身,管理部门都有权将其拖离并交给废旧物品回收公司拆解。
“同时,政府可以提高车辆报废补助标准来吸引车主。”胡永平告诉记者,政府部门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吸引车主将车主动开到汽车回收公司来报废。“对车辆应该报废而不申请报废的车主进行相应处罚,以增强车主的责任意识。”胡永平说。
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永辉超市的旁边,记者发现了一辆停在了人行道上的“僵尸车”:车窗毁损、轮胎漏气、车体已经呈现出锈迹。闫昭 摄
这是一辆停车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小区的“僵尸车”,车厢内装满了各类塑料编织袋,本来用于代步的交通工具却变成了小“储藏室”。闫昭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