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熊孩子称谓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是今年6月1日起施行。5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这两部新法组织了媒体集体采访活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熊孩子称谓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理念
新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不是“熊孩子”的“护身符”?针对社会上部分这样的声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26日在北京表示,给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这本身就不符合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一定程度是戴着墨镜看待“问题儿童”。
郭林茂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是一个承载着中华未来希望的特殊群体,通过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极个别未成年人有了罪错,就指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熊孩子”的“护身符”,这是片面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
他强调,未成年人是一个重要群体,承载着祖国的未来,又是一个特殊群体,心智相对不成熟,认知水平偏低,自控能力较差。少数未成年人违反法律,是各种原因造成的,更多的原因应归于我们成年人,不能简单地归罪于未成年人自身。“对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采取教育的手段进行挽救,让其重新健康成长,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更何况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拥有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华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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