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13号)的要求,中山将调整下调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20%。即中山市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间,各参保单位缴费费率将在2018年12月的费率基础上,下调20%。本政策措施无需参保单位申报,2019年起登记缴费时,系统自动进行费率下调。
【降低残保金征缴标准】
内容:2018至2020年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调为按2017年的征收标准进行征收。
解读:2018至2020年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按2017年度的征收标准进行征收,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加大创业融资支持】
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500万元。
解读:个人贷款额度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贷款期限从原来的2年延长到3年,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捆绑性”贷款最高额度从原来的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从原来的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可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75%,上浮3个百分点即为7.75%,如果实际贷款利率低于7.75%,则按实际利率给予贴息,如果高于7.75%,则按7.75%给予贴息。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
内容: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高效规模种养项目。从事农副产品种植、农作物品种繁育、畜禽饲养、农产品初加工、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生态观光农业等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
解读:此条政策属中山创新举措,目的是推动农村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政策对符合条件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劳动者,按规定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帮扶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内容:鼓励用人单位到乡村设立就业驿站,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创造更多就近就地就业岗位,招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解读:此条政策也是中山创新举措,通过政策扶持,帮扶农村无业劳动力特别是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近就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