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公司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短期富余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继续进行适度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
上述短期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业务的资金周转需要,同时也可在新业务拓展需要时灵活使用,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包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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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71,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1%,在2018年1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开展产生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和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预计情况,结合各项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在审议期限内及授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购销货物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租赁公寓及办公楼,根据上述会议审议情况,公司及子、孙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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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2018年度执行中,没有超出预计发生总额。其中与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较小,是公司执行采购竞价机制,在同等品质要求下采购价格优惠的其他供应商产品而形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沈介良、龚旭东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因交易价格随市场情况变动,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因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曹家路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黄署亭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针织面布、针织底布制造、加工,纺织品织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周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妻妹之女。
2、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尹明良
主营业务:交通车辆内饰件的研发与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尹明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的胞弟。
3、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342省道新康段5号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日
法定代表人:龚旭明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销售及汽车内饰件制造。
与公司关联关系: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龚旭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配偶之外甥暨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龚旭东之兄弟。
4、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贸易业务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5、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集中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销售。
与公司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上述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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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江苏良骅车用饰件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朗月行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底布、海绵及座套辅料,为公司生产复合面料及座椅面套必需的生产辅料。
子公司与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资产租赁是为安排公司招聘人才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公司及子公司与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办公楼租赁是为解决公司在上海的办公场所。
以上与关联方发生的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进行。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上述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履行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目的:
(1)公司及下属公司采购辅料的关联方与公司距离近,便于生产计划的下达及实施,保证交货的及时,同时节约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控制其产品的质量;
(2)子公司租赁关联方的职工公寓及办公楼是为安置公司及子、孙公司员工的生活、居住等问题,解决在上海的办公场所,有利于减轻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必需及必要的。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