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农场小学年仅10岁的四年级学生小王,从一年级至今已获得44张奖状。这些奖状除4张“三好学生”和几张“第一名”至“第六名”奖状外,绝大部分都是“成绩优秀”奖。(6月18日新华网海南频道)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名至实归的奖状,对学生的个性塑造,自信心的培养都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象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农场小学这样滥发奖状,是对“奖状”的曲解与亵渎,导致奖状所代表的荣誉度大大缩水,奖状还有激励意义吗?
众所周知,奖状,“奖”字在为先。而“好”才“奖”。拿奖状则是优等生的专利,多数学生就只有眼红的份。可随着教改的深入,不少学校都象东山镇农场小学这样,奖状从数量到种类都变得五花八门,除去原来的“三好生”、“第一名”,还有名目众多的“积极分子”、“进步学生”等等。不可否认,人人有奖状初衷是为了倡导个性,让所有孩子都有成功感。但是,滥发奖状恰恰失去其激励的意义!
其一,滥发奖状是形式化鼓励教育。奖励是使学生进步的一种手段,它讲究的是一种由内而外的尊重。所以奖励应该有限度。奖状应该是学生通过艰苦努力才能得到,是来之不易的一项精神产品。若奖状颁发得太多太滥,奖状随意送,则激励无从谈起,就失去了正面意义和作用,甚至会起到负面影响。以往在学校那种进一步,才能拥有奖状,退一步,可能与奖状失之交臂的情况激发了很多学生的斗志,一纸奖状,激励了多少学生不停地进取再进取。但奖状见者有份,一定程度上会让小学生放松了绷紧的脑神经,而可能变得懈怠和裹足不前!
其二,滥发奖状也不符合教育规律。从教育理念和风气上来讲,学校也不能对学生简单地一奖了之。学校理应加强对学生的内心教育和引导。学校领导和老师应该明白,对学生的精神奖励同物质奖励一样,滥发就会使学生产生虚荣心,一些学生甚至会为了拿奖状而学习,拿不到奖状就不学习,或者故意捣蛋等。学校领导和老师也必须认识到,孩子毕竟是孩子,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肯定会犯一些错误,肯定会有若干缺点。如果我们无视这些错误,甚至把这些错误异化为优点,如那些明明多动的孩子,却给他们发运动奖,那些不合群的小朋友,却给他们发个性奖,这不是忽悠家长,拿孩子的前途开玩笑吗?
所以,小学生的奖状,还是不要滥发为好。(李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