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阅文件应当注意的事项:1) 传阅的顺序,一般应先送给机关的主要领导、负责人和业部门阅读,再送其他有关需要阅知的对象。2)传阅文件应以文书人员为中心进行传达室递,这种传阅文件的方法称为“轮辐式传 阅”;3)在传阅过程中或传阅完毕后,文书人员要及时对文件时行检查,如有领导批示,要按批示意见进行处理 4)每份传阅文件,都应由文书部门在文件首页附上《文件传阅单》。文件阅毕后,阅读人员要在《文件传阅单》上签注姓名和日期。见P301
三、拟办、批办与承办
1、拟办:是指对来文的处理提出初步的意见,供领导人批办时参考。
拟办是收文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秘书部门实现“四个转变”,在办文办事中出谋献策,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具体体现。
如何做好拟办工作:① 拟办之前,要认真研究公文的内容和发文机关的要求,弄清来文的背景,查明问题的症结所在,便有针对性的提出切实可行的拟办意见。 ②要清楚地掌握有关政策和规定,力求使拟办意见既符合实际情况,又符合政策规定。③要熟悉业务。④拟办意见要周到,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和影响。⑤拟办意见不是具体的承办计划或方案,文字要简明扼要。要签署拟办人姓名和日期
2、批办:是指机关领导人对送批的文件如何处理所作的批示。
公文批办的作用:在于使机关或部门的领导人及时阅读重要的收文,掌握上级指示精神、工作发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并便于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向承办人及时交代意图与要求,合理组织人力,避免承办人在文书处理上走弯路,或由于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形成观望等待而拖延时间等。
批办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提出处理该份文件所述问题的原则和方法。②提出并指明负责承办该文件的单位或者承办人,规定承办的时限。③凡是需要两个单位或者人员共同承办的,必须指出主办单位和主办人,以便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具体执行。④各项批办意见,均应郑重地填写在《公文处理清单》的“批办意见”栏目内,并签署批办人姓名日期。
3、承办:是指机关有关部门或人员按照来文的要求进行具体工作或办理复文。
承办这一环节,是收文的最后一道程序,又是发文程序的开始,是公文处理中的一个关键性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发文的质量和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
公文承办有两方面的意思: ①从业务部门来说,承办是指对具体工作问题的执行和处理,如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要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平级机关来函商办的业务问题,要进行调查和办理。 ②从公文处理工作来说,主要是批指根据拟办和批办的意见办理复文(指那些必须回复的来文)。
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在办理来文过程中要注意几点: ①对有领导具体批示的意见的公文,一定要认真领会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领导的意图办理复文,不得延误推诿②对没有领导签署批办的意见的公文,即一般性文件,应根据有关的文件精神、按照规定或按以前的惯例,酌情办理。③对领导批办要求本部门牵头与其他部门或单位联合办理的公文,本部门要先拟出复文稿请有关部门或单位会商,并由本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名后,再报请机关领导审批。 ④来文内容涉及到以前的收文或其他有关材料时,承办人要查找或调阅有关文件材料作为承办复文的参考,不能凭记忆办事,以防出错。复文需经领导人审定的,将有关团料一并附上,以保证领导全面掌握情况,作出正确地判断和决策。
四、催办、查办与注办
1、催办:是指那些必须办理答复的文件,根据承办时限的要求,及时地对文件承办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催办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办理拖沓,文件积压,克服官僚主义,加速文件运转,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的重要措施。
催办工作一般有两种情况: ①对内催办主要内容是:上级机关发来本机关的文件,特别是要及时回复的文件的催办;平行
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向本机关联系商洽工作的文件的催办;下属单位主送本机关的请示性文件的催办;本机关下发所属单位需要回复文件的催办。 ②对外催办:主要是指本机关上行或平行需要对方回复的文件的催办。
催办工作应当注意做到的几点:① 要明确催办范围。 ②要明确催办落实。③要建立和加强公文催办工作的组织机构。
催办的形式:口头催办、电话催办和书面催办等。
催办的形式其主要方法:应根据不同的怀脱胎换骨,采用口头催办、电话催办和书面催办等形式:①在机关内部,尽可能由催办人员上门当面催询,了解有关公文的承办情况,也可以利用分送文件给领导或各部门有关人员的机会进行口头催办。②对外机关,可由催办人向承办单位或者承办人用电话进行催询,或用发便函、催办单等方式进行催办。③如果为了便于掌握情况,由负责内收发的文书工作人员兼管公文催办工作时,就可以利用收文登记薄将必须催办的文件登记,注明承办时间,在办理答复以后,立限即填上复文号,然后经常检查登记簿来掌握文件催办的进展情况。
公文催办存在的问题:①一些单位对公文催办工作还不够重视,缺乏健全的制度和相应的措施。②对需要尽快办理的公文,拖长办文时间,给工作造成不必在的损失和影响。③有些办理完毕的文件,承办单位领导或经办人没有将办理的主要情况或结果记在《文件处理单》上,给以后查考文件带来很大的困难。
2、查办:是指文书工作人员协组机关领导检查各项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执行和落实,以及对某些问题进行查处,解决的一项承办性工作。
一般在县以上的党委办公厅(室)内部都设有专门机构,其任务是督促检查并协助办理下列问题:
①党政领导机关各项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②各种会议的决办事项;③文件、电报的拟办、拟复事项;④对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查办意见,报请领导批示;⑤领导批示或交办的事项。
查办与催办的异同:①相同:都是对公文的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或催询。② 区别:(1)查办主要是对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查办的事项要经领导批示或授权后才能进行;而催办则是文书部门的一项例行性工作,凡应催办的公文。文书部门应按承办时限的要求主动进行催办。(2)查办的问题要进行查办立项,结果要写出汇报材料及时反馈,实质是督促检查,限期落实,是领导机关同官僚主义作风作斗争的一种手段,查办的重点在于查证落实;而催办作为收文处的一道程序,一般只是限于了解是否已经办理,对如何办理及办理结果是不大过问的。
查办工作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