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推动丰都公安事业持续向好,经丰都县公安局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市公开招纳文秘写作人才。
一、招纳范围及数量
本次面向全市招纳人民警察岗位及辅警岗位各2名。
二、招纳原则
(一)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写作能力,擅长各类公文和新闻写作。
(二)中文、新闻、文秘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文秘写作、新闻宣传等方面工作经历。
(三)有公安宣传、公安文秘工作经历或在省市级刊物发表过作品者优先。
三、招纳条件
(一)人民警察岗位
1、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在原工作单位表现较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本身系公安民警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的公务员,科员不超过30周岁,科级不超过35周岁。其中,在县级以上地方政法机关、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工作的公务员,科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公务员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无违法违纪记录及正在接受调查等情况。
5、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满足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6、身体健康。
(二)辅警岗位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无违法违纪记录及正在接受调查等情况。
4、身体健康。
以上年龄统计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4月30日。
四、招纳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纳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党委研究、试用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招纳为人民警察岗位的,在丰都县公安局政治处404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招纳为辅警岗位的,在丰都县公安局政治处516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携带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简历(附照片)、工作身份证明、本人相关作品。其中,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单位出具同意其报名的书面证明。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2、资格审查。丰都县公安局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予以电话告知。具体时间以工作进度安排为准。
3、组织考察。根据报名审查情况,组织开展相关考察工作。具体形式待研究后再另行通知。
4、党委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招纳人员。
5、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试用的,需谨慎严格把握。
6、调动或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或录用手续。
五、相关要求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本启事未尽事宜,由丰都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办公地点: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60号。
(联系人:黄警官、王警官 ;电话:70686217,70686237)
原标题:丰都县公安局关于招纳文秘写作人才的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