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个原创音乐人的欢喜与困惑
2015年,17岁的雷雨心携一首原创作品《记·念》登上了《中国好歌曲》的舞台,并一路跻身“羽·泉”组五强,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在这个少女背后,是一支名为RAiNBOW计划的“95后”原创音乐团队。
2017年3月,RAiNBOW计划与网易云音乐达成了为期一个月的独家授权合作,并同时推出了团队第三张原创音乐专辑《黄》,数字专辑在首月售出1.3万余张,创收逾15万元。今年夏天,他们又与QQ音乐联合举办了首次全国巡回演唱会。但在合作中,团队负责人林展秋发现,平台方会严格限制已获授权音乐的使用情况,且与平台签授独家或非独家作品授权时所获得的推广资源也存在很大差异。林展秋担心,数字音乐平台的这种要求会限制年轻音乐人的发展。
在围绕经典曲库展开版权大战之后,音乐内容成为了平台方的角逐对象,各类独立音乐人扶持计划层出不穷,以吸引年轻音乐人,扩增音乐版权体量。大多数独立音乐人则希望通过数字音乐平台获得更多推广资源,实现音乐作品版权变现。如何实现利益平衡,是音乐人与平台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
平衡双方权益
在2012年RAiNBOW计划成立之初,很少有年轻音乐人能够从校园走向主流音乐市场,获得社会的认可。但在短短六七年间,陈粒、毛不易、焦迈奇、蔡维泽等越来越多的年轻音乐人纷纷站上舞台。“虽然这些人仍是个例,但至少说明,独立音乐人与数字音乐平台的结合路径是可行的。但在合作中,平台方会限制音乐人在与其他平台合作时使用已授权作品,这可能会阻碍歌曲快速变现,因此,年轻音乐人应谨慎签授独家版权。”林展秋直言,目前有很多数字音乐平台或版权公司会以非常低的价格甚至零成本来获取独立音乐人的作品版权,获授权期限可能长达10年至15年,这种独家授权可能会限制独立音乐人通过其他商业途径进行作品变现。
据中国传媒大学近期发布的《音乐人生存现况与版权认知状况调查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显示,逾40%将作品交由数字音乐平台或版权公司管理的音乐人,更希望借此得到丰富的推广资源,但对于资源匮乏的年轻音乐人而言,这些平台更为强势。此外,音乐人的版权授权相关知识也亟待普及,比如在年轻音乐人与平台签授权时,在平台没有详细解释合同条款的情况下,音乐人很可能忽略“平台可允许他人翻唱授权作品”等霸王条款。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看来,往往在独立音乐人形成一定的作品数量和粉丝基础后,数字音乐平台的宣传推广优势才能进一步显现出来,在此之前,平台方很少会给音乐人提供创作企划帮助,似乎是在做“无本万利”的事。实际上,数字音乐平台有自己的商业逻辑:由于资源有限,平台方不可能均匀分配资源,而是会把更多资源留给独家签约的音乐人和优选作品。“可以通过合同来约束数字音乐平台不得在没有任何对价的情况下获得音乐人作品版权;也可以考虑给予音乐人追诉权利,允许其从平台未来版权收益中抽取一部分收入。但是,对独立音乐人的倾斜性保护要有限度,否则会影响到平台方与音乐人签约的积极性。”刘晓春表示。
回归内容创作
“一个时期的乐坛乃至文化产业需要不断得到新作品的滋养,我们不用担心音乐作品出新迭代的速度和数量,而应更多关注作品质量和版权价值。除了思考如何分配作品版权收益以及如何更好地保护作品版权,我们该回归优质音乐内容的创作,这才是创造版权价值的源头。”林展秋说道。
在林展秋看来,要想提升整体音乐创作质量,离不开产业的人才贮备。他介绍道,在1980年至2010的30年间,我国音乐人才贮备充分,经典曲库存量足,作品版权可以持续变现。然而,随着数字音乐盗版侵权日益严重,音乐创作人才开始大幅流失。在传媒大学发布的《报告》中也有显示,直至近年,我国主流音乐学府才逐渐开设流行音乐专业,流行音乐人才的培养和贮备亟待得到更广泛的关注。
此外,音乐人缺乏打磨精品的产业环境。据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教授张丰艳介绍,一直以来,在我国的影视剧、综艺和游戏等制作过程中,音乐创作投入占比都较小,音乐人只能通过大量创作来获得更多版权收益,难有更多时间精力来打磨精品。
值得肯定的是,数字音乐平台在话语权得到提升的同时,也在逐渐承担起更多责任。自2017年起,虾米音乐“寻光计划”、网易云音乐“石头计划”等独立音乐人扶持计划开始帮助音乐人进行创作企划,如设计创作主题、打造完整专辑等。腾讯音乐则接连推出了“众创+音乐”开放策略平台和“QQ音乐巅峰LiveHouse”项目,意在为独立音乐人及优质原创作品提供创作环境、宣发推广、版权管理、互动体验、票务销售、在线直播等全方位服务。“幸运的是,我们赶上了一个数字音乐平台、版权公司对年轻音乐人越来越开放、友善的时期。”林展秋表示。他也同时指出,数字音乐平台应当更多顾及到独立音乐人的作品变现需求,主动为音乐人提供更多权益保护。“年轻的中国新音乐人们躬逢其盛,乐在其中,任重道远,还需努力。”他总结道。(李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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