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我办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大力培养干部职工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应广大干部职工实际需要。近日宁波专员办成立了羽毛球、园艺、摄影、书画、游泳、读书会、徒步等7个兴趣小组。同时,为规范兴趣小组的日常管理,制定了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一是确定组织原则。办机关工会负责对单一兴趣活动实施组织管理,确立兴趣小组参加人选,并明确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的要求。
二是确定组织时间。兴趣小组一个活动周期为一个完整年度,一个活动周期内原则上人员不进行换组或新设兴趣组。每年1月底前,由办机关工会委员会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对上一年度兴趣小组设置进行调整。同时,明确了开展活动时间的要求。
三是确定组长职责。小组长由小组内成员推选确定并报办机关工会委员会备案,一个活动周期内原则上不调整小组长,确需调整时应及时报备。小组实行自主管理和小组长负责制,自行组织开展本组日常性活动,并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会组织的比赛。
四是确定经费使用规定。各小组活动经费严格按照《宁波专员办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的经费标准据实列支,并取得合法票据作为报销依据,实行一事一报。经费使用应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活动应建立年度活动电子台账,并在一个活动周期结束前向办机关工会委员会报告年度活动开展情况。
目前,各兴趣小组活动正有序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