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根据教育部的建议,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葛道凯同志,省教育厅副厅长苏春海同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党委书记林伟同志。此外,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在新闻发布厅前排就座。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魏赟,受省政府徐莹副秘书长委托,主持本场新闻发布会。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主要内容:一是介绍《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形成过程,介绍《实施方案》基本框架与主要内容。二是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葛道凯同志做综合发布。
葛道凯(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我省《实施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精神制定的,《实施方案》的印发,标志着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下面,我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形成过程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和推动的重大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系统部署。2014年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会上,总书记指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的目标是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改革步骤和要求,浙江、上海等6省(市)先期进行了改革试点。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我省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2015年8月1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研制的调研工作。2016年2月3日,教育部同意《江苏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予以备案。
今年1月29日,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新时代高考改革工作方案,确定包括江苏在内的8省(市)作为第三批进入改革的省(市),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这既是党中央对江苏的信任和肯定,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促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进行全面部署。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王江副省长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教育厅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借鉴前两批试点省(市)改革经验,充分考虑我省现行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方案。我省组织开展了深入系统的调研,共召开近80场调研和征求意见会,深入听取教育系统及社会各界、学生和家长等方面意见建议,对象超过2500人。针对方案研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门听取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意见,请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为方案研制提供支撑。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共计修改120余稿,配套文字80余万字,制定完成了《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经合法性审核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经教育部请示中央改革办予以备案,由省政府印发执行。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此次出台的我省《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和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致力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为保障《实施方案》平稳推进,我省同时出台了《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等若干配套文件。具体来说,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要点有以下5个方面: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这是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一是明确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及作用。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二是明确考试科目。合格性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所有科目,具体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等。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三是明确考试时间。合格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1月份,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学生在高二第一学期末可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7门中选择。学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可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上述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6月份,与统一高考科目同期进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四是明确成绩呈现方式。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