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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返乡创业人员 有笔最高5万元的奖金请查收

  10月16日,记者从宿迁市人社局了解到, 2018年宿迁返乡创业标兵和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评选工作正式启动,其主要参评对象为宿迁籍外出务工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当年退役士兵,回宿自主创办经济实体的创业者。

  返乡创业标兵评选的具体参选条件为:

  ①个人创业事迹突出,重在讲述返乡创业的“好故事”,能够体现自强不息、勇于创业的时代精神;

  ②凭借自身的专业技术和能力成功创办企业等经济实体,在市内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登记注册为法人,行业内口碑良好,守法经营,发展前景广阔;

  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更多的人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显著,个人创业事迹得到党委政府、社会和群众充分认可,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最终,对综合评分前50名创业者将给予1-3万元奖励,其中:1-10名授予“宿迁市十佳返乡创业标兵”称号,奖励3万元;11-50名授予“宿迁市返乡创业标兵”称号,奖励1万元。

  返乡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的具体参考条件为:

  ①项目申报人(注册登记法人代表本人)创办经济实体在市内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登记注册,符合国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划分标准;

  ②项目已实施,无知识产权纠纷,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或较好的市场前景,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和经济转型升级要求;

  ③项目对返乡群体创业具有引领性,能够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对综合评分前50个优秀创业项目将给予2-5万元奖励。其中:1-5名为“返乡优秀创业项目一等奖”,奖励5万元; 6-20名为“返乡优秀创业项目二等奖”,奖励3万元; 21-50名为“返乡优秀创业项目三等奖”,奖励2万元。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一定要注意哦!10月22日前,要携带参选资料向创业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资料包括——

  返乡创业标兵评选:

  ①《宿迁市返乡创业标兵评选申请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②申报人本人身份证;③高校毕业证或退伍转业证或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入手续等材料;④营业证照(含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⑤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书等;⑥带动就业证明(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⑧5分钟VCR短片介绍。

  返乡优秀创业项目评选:

  ①《宿迁市返乡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申请表》;②申报人本人身份证;③高校毕业证或退伍转业证或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入手续等材料;④营业证照(含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⑤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书、知识产权证明等;⑥带动就业证明(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⑧项目PPT展示,着重介绍参赛项目的创业团队、产品或服务、市场情况、商业模式、发展规划、财务规划和投融资情况等。

  创业地人社部门将严格审核申报对象范围和条件,择优推荐,并于10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记者 侯苏雨)

  各地报名咨询电话:

  沭阳县:83588059

  泗阳县:85219128

  泗洪县:80829314

  宿豫区:84461102

  宿城区:80903132 80903131

  经开区:84380720

  湖滨新区:80986821

  洋河新区:82668408

  苏宿园区:8286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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