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鸽控股目前经营8个多对多社交视频社区及1个一对多社区,其中最著名的是9158和新浪秀场。分销商、室主、主播和销售代理是主要获利者。
2012年11月欢聚时代(YY语音母公司)在上市,很多人不了解这是一间怎样的公司,只是感叹、另辟蹊径,在腾讯眼皮底下把多人即时语音聊天业务打造成10亿美元级上市公司。而比YY还神秘的,是另一家、“岁入10亿,比YY还牛”的9158。因为“你们懂的”原因,IPO对9158来说一直只是期望与传说。
2014年6月22日,传说终于发生了,天鸽互动控股(9158视频社区母公司)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了招股文件并同时启动了路演。为了上市,这家相对神秘的公司披露了许多重要信息,让我们有机会窥见它在业务、收入来源、组织结构等方面的真容。
行业地位争议:天鸽与YY,谁是老大?
根据招股文件,2013年天鸽互动营收5.48亿元(净亏损9261万元)。营收中排在首位的是2012年并入的新浪秀,2.32亿;9158排在第二位,1.94亿;其它社区(包括多多游戏、欢乐吧、久久明星交友、跳舞吧、心意吧及糖果社区)8500万。天鸽在游戏发布方面的尝试不算成功,连续三年收入徘徊在23百万元。招股书披露“不合格”的游戏有26款之多。拿得出手的只有2013年8月上线的《三国志:国战版》, 2014年1月活跃23.8万。
2011年、2012年、2013年,不算新浪带来的业务,9158加“其它社区”营收合计分别为2.51亿、2.33亿和2.79亿,与传说中的10亿元相差甚远且增长乏力。
天鸽招股书中称:根据我们委托艾瑞编制的报告,就用户支出总额而言,我们于中国社交视频道社区市场份额于2013年达到33.9%,而最接近我们的竞争对手于同期的市场份额为23.1%。
2013年,欢聚时代营收18.2亿,其中在线音乐及娱乐业务营收8.53亿。天鸽自称行业老大,欢聚时代当然不服。日前YY娱乐负责人对媒体表示“怀疑其(指艾瑞报告)科学性。”
虽然欢聚时代收入更高,但要向“频道主”支付内容费用却包括其中。2013年,欢聚时代在线音乐与娱乐营收(也就是用户的花费)为8.5亿元,频道主从中分得4.44亿元。而天鸽互动所计的收入是只用户花费的一部分,系从分销商按30%-40%的比例分成所得。2013年,天鸽互动视频社区收入超过5亿,用户花费超过10亿元。所以,天鸽第一、欢聚时代第二,艾瑞的报告看似有理有据。
欢聚时代用户的花费被上市公司做为营收入账后,去向是完全透明的,不允许有一分一厘差错,而艾瑞根据9158营收推算出的用户支出包含三方面的误差:一是销售代理的存货;二是虚拟货币销售中普遍存在折让;三是“自消费”的现象(意在刺激用户消费)。所以,欢聚时代的8.5亿和天鸽的10多亿,两个数字的精度不在一个量级,看官心中有数就是了。
天鸽大费周章地从“用户支出”角度计算市场份额,是因为按其生态模式(下文有详解),从收入角度计算“太吃亏”。为了在投资人面前证明自己的老大地位,不得不额外破费近40万元(根据招股文件,天鸽为这份报告支付了38.551万元)。
那么,天鸽搭起的是一个怎样的生态呢?
互动平台解参与者角色详解
天鸽控股目前经营8个多对多社交视频社区及1个一对多社区,其中最著名的是9158和新浪秀场。在天鸽互动平台的生态中,分销商、室主、主播和销售代理是主要获利者,他们各自的职责及利益分享方式如下:
1) 分销商
分销商位于金字塔顶端。他们物色能赚钱的内容、招募主播、雇佣销售代理、发行并销售虚拟货币。 2013年,平台共有2.6万个视频聊天社区,每个社区只允许有1家分销商。
分销商仅有四家。各家实力相当,平均每家把持6500个聊天社区。 对天鸽来讲,分销商是独立第三方。做什么内容,卖多少虚拟货币都由分销商自行决定。
2) 室主
照天鸽官方说法,聊天室由用户创建并成为“室主”,申请人要组织至少五名主播,平台将对主播的表演能力进行评估。当聊天室有了一定人气,会有分销商与之洽谈合作推广、分成事宜。
普通用户到哪里去找五名主播,还要能够通过天鸽的审核评估? 而且,有意思的是,室主还能经由“劳动服务公司”从天鸽平台获得“奖金”。 可见,典型的室主不是一般的观众,而是有志于在平台上赚钱的“个体劳动者”。
3) 主播
在天鸽平台上,3.48万名主播是抛头露面、吸引目光和金钱的主角。她们由分销商直接招募,分派给到2.6万个聊天室。平均每个聊天室摊不到2名,看来主播可以在多个聊天室走穴。
每7-10天,主播从分销商领取一次奖金。
4) 销售代理
销售代理是分销商招募的“业务员+客服”,负责聊天室推广及虚拟币销售。每名销售代理只能服务于一个分销商。
“代理”这个称谓并不准确,他们并非代销,而是要先付钱把虚拟货币买下来,天鸽称之为“囤货”。付款后,销售代理获得“虚拟币兑换码”,再进一步向用户销售。每七至十天,分销商会将相当于销售额10%到20%的金额返还销售代理做为佣金。
2013年,天鸽平台上有1200名销售代理了2.6万个聊天室,平均每人负责22个。
5) 需要强调的是:分销不是分销、代理不是代理、室主不是用户
以下为天鸽平台参与者利益分配图。天鸽互动获得用户支出中的30%到40%、主播获得25%到35%、分销商获得5%到35%。
首先,分销商与天鸽根本不是“分销代理”关系。分销商在天鸽平台上做自己的生意、卖自己的的虚拟货币并将收入中的30%到40%划转天鸽。
其次,销售代理也不是真是正的代理,而要付钱把虚拟物品买断。他们不仅是为佣金奔忙更要为本钱博命!另外,根据网上零星线索,个别聊天室有传销行为。
再次,室主并不是真正的用户,而是“小本生意人”。室主、销售代理、主播三者的角色可以“互联”或交叉。有时,他们来自同一个家族;有时,主播与室主是同一个人。
不论天鸽还是分销商,与主播、室主、销售代表均无雇佣关系。实际上后面三类角色都是天鸽与分销商的马仔,销售代理“倒票”、室主“看场子”、主播表演。所谓“奖金”、“劳务费”就是是底薪和提成的代名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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