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搞笑又惊人的一幕:
一起民间借贷案,
陪被告前来出庭的小伙子
居然从原告手里一把抢过借条
吞下肚。
这迅雷不及掩耳的神操作
有效果吗?
答案是否定的,
丈人的借款照样要还,
小伙子还因此构罪判刑。
吞借条比饭店老板吞虫子
后果严重多了...
老王是淳安当地的农民,2015年的时候听人说起外面的钱很好赚,“不用劳心劳力,只要有本金做投资就可以。”
老王心动了,从多年的朋友老徐那里借了14万元,满心期待地交给他人投资理财。
一开始,老王每个月都能收到7000元利息,这么高的回报率,可把老王高兴坏了。
其实,类似投资的结果我们是能想到的,但是老王不知道。果然利息收了三个月后,投资的人跑路,这14万元的债务,落到了老王头上。
至2019年2月,老王陆续向老徐归还了6.2万元,并向老徐重新出具借款7.8万元的借条并约定每年还款2.6万元。
2020年3月,因老王未及时还款,老徐前往法院起诉老王。
就在开庭的这天,老王带着女婿小刘一同前往。
在法院院子里,老王老徐见了面,这时小刘上前,说要查验借条,要求老徐将借条拿给自己。
就在老徐拿出借条的一刹那,小刘一把抢过,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还将借条撕碎并吞咽下肚。
在场的人都惊呆了。
老徐报了警,小刘被抓。民警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我看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我就想气气他,我把借条吃了,看他还怎么找我们要钱。”
等到平静下来,小刘也知道错了,承认自己一时冲动,向老徐道了歉。
老王与老徐的债务纠纷照常,老王于不久后归还了7.8万元欠款。
不过,小刘这边后果就蛮严重了。
小刘的行为涉嫌抢夺罪,淳安县检察院据此对其提起公诉。
由于其认罪态度良好,日前法院判处小刘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