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在涉外交往中,称呼的问题因为国情、民族、宗教、文化背景的不同,而显得千差万别,十分复杂,因此值得认真进行研究。
在对外交往中,对待称呼问题,有两点必须切记:其一,是要掌握一般性规律,即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其二,是要留心国别差异,加以区分对待。
1、一般性规律
在对外交往中,称呼方面的普遍性规律有:
(1)对任何成年人,均可以将男子称为先生,将女子称为小姐、夫人或女士。
对于女子,已婚者应称夫人,戴结婚戒指者也可称为夫人。对未婚者及不了解其婚否者,可称之为小姐。对不了解其婚否者,亦可称为女士。
上述称呼,均可冠以姓名、职务、职称、学衔或军衔。例如:享特先生、艾丽丝小姐、市长先生、少校先生,等等。
(2)在商务交往中,一般应以先生、小姐、女士称呼交往对象。
在国际商务交往中,一般不称呼交往对象的行政职务,这一点与我国极为不同。
夫人这一称呼,也较少采用于商务活动之中。
(3)在政务交往中,常见的称呼除先生、小姐、女士外,还有两种方法,一是称其职务,二是对地位较高者称阁下。
在称呼职务或阁下时,还可加上先生这一称呼。其组成顺序为:先职务,次先生,最后阁下;或为职务在先,先生在后。例如总理先生阁下、大使阁下或市长先生,等等。
在美国、德国、墨西哥等国,没有称阁下之习。
(4)对军界人士,可以其军衔相称。
称军衔不称职务,是国外对军界人士称呼最通用的做法。在进行称呼时,具体有四种方法:一是只称军衔,如将军、上校、下士。二是军衔之后加上先生,例如上尉先生、少校先生。三是先姓名后军衔,如朱可夫元帅、巴顿将军。四是先姓名、次军衔、后先生,例如布莱尔上校先生、卡尔松下士先生。
(5)对宗教界人士,一般可称呼其神职。
称呼神职时,具体做法有三类:一是仅称神职,如牧师。二是称姓名加神职。如亚当神父。三是神职加先生,如传教士先生。
(6)对君主制国家的王公贵族,称呼上应尊重对方习惯。
对国王、皇后,通常应称陛下。对王子、公主、亲王等等,应称之为殿下。对有封号、爵位者,则应以其封号、爵位相称,例如爵士、勋爵、公爵、大公等等。
有时,可在国王、皇后、王子、公主、亲王等头衔之前加上姓名相称。例如:西哈努克国王、莫尼列公主、拉那烈王子等等。
对有爵位者,可称阁下,也可称为先生。
(7)教授、法官、律师、医生、博士,因其社会地位较高,颇受尊重,故可直接以此作为称呼。
称呼的具体做法,一是直接称教授、法官、律师、医生、博士。二是在其前加上姓名,如福特教授。三是在其后加上先生,如法官先生。四是在其前加姓名,在其后加先生,如高斯博士先生。
(8)对社会主义国家或兄弟党的人士,可称之为同志。
除此之外,对方若称我方为同志,我方即可对对方以同志相称。不过,对同志这种称呼,在对外交往中切勿乱用。
2、国别性差异
以下介绍一些主要国家姓名称呼方面的特点。
(1)英、美等国
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讲英语的国家里,人们的姓名一般由两个部分构成:通常名字在前,姓氏在后。例如,在理查德尼克松这一姓名之中,理查德是名字,尼克松才是姓氏。
在英美诸国,女子结婚前一般都有自己的姓名。但在结婚之后,通常姓名由本名与夫姓所组成。例如玛格丽特撒切尔这一姓名中,玛格丽特为其本名,撒切尔则为其夫姓。
有些英美人士的姓名前会冠以小字,例如:小乔治威廉斯。这个小字,与其年龄无关,而是表明他沿用了父名或父辈之名。
跟英美人士交往,一般应称其姓氏,并加上先生、小姐、女士或夫人。例如:华盛顿先生,富兰克林夫人。在十分正式的场合,则应称呼其姓名全称,并加上先生、小姐、女士或夫人。例如:约翰威尔逊先生、玛丽怀特小姐。
对于关系密切的人士,往往可直接称呼其名,不称其姓,而且可以不论辈份,如乔治、约翰、玛丽等等。在家人与亲友之间,还可称呼爱称。例如:维利、比尔等等。但与人初次交往时,却不可这样称呼。
(2)俄罗斯
俄罗斯人的姓名由三个部分构成。首为本名,次为父名,末为姓氏。例如,在列宁的原名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这一姓名中,弗拉基米尔为本名,伊里奇为父名,乌里扬诺夫方为姓氏。
俄罗斯妇女的姓名同样也由三个部分组成。本名与父名通常一成不变,但其姓氏结婚前后却有所变化:婚前使用父姓,婚后则使用夫姓。对于姓名为尼娜伊万诺夫娜乌里扬诺娃的女士而言,其姓氏乌里扬诺娃与其婚后便关系甚大。
在俄罗斯,人们口头称呼中一般只采用姓氏或本名。比如:对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可以只称戈尔巴乔夫或米哈伊尔。在特意表示客气与尊敬时,可同时称其本名与父名,如称前者为米哈伊尔谢尔盖耶维奇,这是一种尊称。对于长者表达敬意时,方可仅称其父名,如称前者为谢尔盖耶维奇。
俄罗斯人在与亲友、家人交往时,习惯使用由对方本名化来的爱称。例如,可称伊万为万尼亚。
在俄罗斯,先生、小姐、女士、夫人亦可与姓名或姓氏连在一起使用。
(3)日本
日本人的姓名均用汉字书写,而且姓名的排列与中国人的做法也一样,即姓氏在前,名字居后。所不同的是,日本人的姓名往往字数较多,且多为四字组成。其读音,与汉字也大相径庭。
为了避免差错,与日本人交往时,一定要了解在其姓名之中,哪一部分为姓,哪一部分为名。在进行书写时,最好将其姓与名隔开一格来书写,例如竹下 登、小泽 一郎、二阶堂 进、桥本龙太郎”,等等。
日本妇女婚前使用父姓,婚后使用夫姓,本名则一直不变。在日本,人们进行日常交往时,往往只称其姓。只有在正式场合,才使用全称。
称呼日本人,先生、小姐、女士、夫人皆可采用。
一般可与其姓氏,或全称合并使用。例如田中先生、宫泽理惠小姐,等等。
《外交中的称呼》